中新网重庆6月22日电 (银雪)22日,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原副局长王西平因涉嫌受贿罪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当地检方指控其受贿1330余万元。重庆煤监局科技装备处原处长吴俊根、重庆公安局刑警总队七支队原副支队长陈洪强等三人今日也同案受审。
现年47岁的王西平1985年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采矿系,其后进入重庆松藻矿务局,从实习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起步,曾担任石壕煤矿科长、矿长等职位。2000年以后,步入仕途的王西平从重庆煤监局綦江煤矿安监办事处主任一路升至重庆煤监局副局长。
检方起诉书显示,王西平借助其煤监局官员身份,帮助当地煤矿经营者谋取利益:包括“摆平”煤矿安全事故、在安全生产许可证事宜中提供关照、帮助安全评估中介机构承揽业务等。王还被指控借助官员身份入股煤矿、借款给煤矿经营者以获取高额“分红”和利息。
据指控,2005年,王西平及吴俊根、陈洪强三人以“入干股”的形式入股重庆万盛区某煤矿,起先跟矿主谈妥每年支付年利润的15%作为分红,2007年后,王等人要求矿主无论盈亏,每年要固定支付150万元的红利。
2005年,王西平等三人各出资60万元,并借款100万元,入股南川某煤矿并占股40%。2007年初,在上述煤矿不盈利的情况下,王等三人仍强行收取“利润”共计15万元。2007年年中,三人又要求煤矿经营者退股,三人共获款600万元。
2005年底至2006年初,重庆某企业主在不缺资金的情况下,慑于王西平身为煤监局副局长,仍从王西平等三人处借款30万元,约2年时间,三人“连本带利”收回70万元。
王西平还违规为重庆某安全评估中介机构承揽业务提供帮助,为此,该公司老板周某2006年出资60万元为王购买门3套门面房支付部分房款,出资20万元为王的情妇购买轿车。2008年,王西平又将这3套门面房作价约160万元,卖给当地某企业主,而检方提供的评估报告显示,当时这些门面房价值约98万元。
据指控,通过上述种种手段,王西平共受贿约1334万元、陈洪强受贿约945万元、吴俊根受贿约929万元。
(责任编辑: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