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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烂尾地千万成交 成交价高出起拍价350万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2010年09月15日15:16

  羊城晚报讯  记者赵燕华、实习生徐晓晖报道:“1100万元,第三次,成交!”9月14日,越秀区海珠中路一块“蚊型”烂尾地公开拍卖,尽管满带“瑕疵”,但仍以溢价47%成功转让。扣除不能卖的面积,折合楼面地价5435元每平方米。值得一提的是,这是广州首幅中心城区的单身宿舍用地。

  14日下午,记者在拍卖大厅看到,来现场的人并不多,连举牌的竞买人加起来也不到20个。该地块以750万元起拍,经过不温不火的7轮举牌后,广州市宏仁投资有限公司最终以1100万元的价格从3个买家中胜出,成交价高出起拍价350万元,溢价47%。

  据悉,该地块位于越秀区海珠中路180-184号、三元巷1-5号地段。按照出让合同,该地块的规划用途明确为单身公寓,占地1272平方米,建筑面积5223.8平方米。不过,该地块有协议回迁面积共2681平方米,新建房屋有3200平方米不得抵押和出售,减掉以后可售面积仅有2023.8平方米。粗略匡算,1100万元的成交价,按原建筑面积算地价2106元/平方米,但扣除不能卖的面积楼面地价是5435元/平方米。

  同时,该地块也有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带有多个转让附带条件。该宗地为不交吉拍卖,现场房屋已全部拆除,已办理拆迁结案手续。据反映,该地块拆迁人存在拖欠临迁费的情形。此外,买受人竞得地块后还须自行缴纳原建设单位应缴而未缴的在建工程项目的各项税费及承担本次拍卖的公告费用。

  拍卖附带条件还指出,原开发商与拆迁户签订的拆迁安置合同、拆迁补偿合同及购房合同仍然有效;买受人须承担拍卖标的上拆迁户的回迁安置和承担购房小业主收楼入住安置、并按原签订的合同内容执行及负担拍卖成交后的合同义务。

  为何这么一个满带瑕疵的“蚊型”烂尾地也有人要呢?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副主任李晓娟分析,地段好、总价低是吸引买家的主要因素。而合富辉煌首席分析师黎文江则认为,地块不大,日后建成的套数也很少,一般开发商觉得没什么赚头,没什么兴趣,所以来竞买的都不是开发商。黎文江估计,房子建成后可能以出租为主。

(责任编辑:news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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