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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货超载两次以上 罚5000元

来源:沈阳日报
2010年09月21日04:04
  本报讯 (记者吕良德)两节期间,公安交警部门将再出重拳,严厉整治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

  此次整治的内容包括: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重点是加高车厢栏板的);驾驶拼装、报废车辆的;超载、超速、闯红灯、逆行、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等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牌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是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的,使用其他车辆牌证的,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未保持机动车号牌完整或故意污损、遮挡机动车号牌,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号牌或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载物的高度超过规定的,以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大货车夜间通行集中的时间特点和在市区周边道路和郊区国省道路上通行集中的区域特点,通过灵活调动警力、24小时不间断整治、异地调警等超常规措施开展整治工作。对改型车辆,一律扣留并强制恢复登记标准,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

  同时,还将加大对运输单位的督促整治工作。对运输单位公路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重量一个年度内受到两次罚款处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罚2000元,一个年度内受到罚款处罚超过两次的,每增加一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予以5000元罚款。

  数字链接

  目前沈阳市共有重型货车2万余辆,超过10辆车以上的运输企业299家,超过100辆车以上的运输企业17家。2010年以来,交警部门查处超载6767件,涉牌涉证违法1550件,超员271件,超速35件,逆向行驶341件,闯红灯962件,扣留重型自卸重型货车534辆。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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