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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7月底北方采暖建筑供热计量改造1.2亿平米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9月27日17:52
  人民网天津9月27日电(记者陈杰 王炜)记者今天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天津召开的2010年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会议上获悉,截至2009年底,北方采暖地区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面积约4亿平方米,其中1.5亿平方米实现了供热计量收费,比2008年底增加了1亿平方米。2009年北方采暖地区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新增新建建筑3.4亿平方米,其中达到安装分户供热计量装置的有1.6亿平方米。截至今年7月底,北方采暖地区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面积1.2亿平方米,占 “十一五”期间改造任务的80%。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我国北方采暖地区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全部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方式。用两年时间,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也将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指出,目前供热计量改革仍然存在五大障碍:一是组织领导不力。各地供热计量改革一般都是由建设主管部门牵头,缺乏省级政府的统筹和协调,大部分城市没有将供热计量改革纳入市政府工作议程。二是供热单位收费主体责任不明确。绝大多数的城市都没有将计量收费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供热单位身上,供热计量装置的选型安装与计量收费脱节,装表不收费现象日益严重。三是计量价格和收费政策不配套。北方采暖地区127个地级以上采暖城市出台供热计量价格的只有48个。四是监管不力。很多省市由于责任不明确,措施不配套,部门之间配合不够,没有形成部门联动,缺乏监管合力。五是有些地方选用了不成熟的计量方法,一些没有产品标准的计量技术在工程中大规模应用,埋下了纠纷隐患。

  仇保兴表示,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没有同步完成的,不予通过验收备案和拨付中央奖励资金;各地要积极探索,出台优惠政策,重点扶持一些有实力的节能服务公司,利用市场机制,进行节能改造、计量改造和收费;各级供热主管部门要配合质量监督部门完成供热计量产品质量监管,建立企业监管档案,依法强化供热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和制造许可监管,开展供热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各地要精心组织,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1.5亿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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