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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委打出“组合拳” 进一步加强楼市调控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9月30日00:09
  中新网9月30日电 (位宇祥 王槊)对于国家有关部委近日出台多项措施加强楼市调控,打出“组合拳”进一步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会长聂梅生在接受中新网房产频道访问时指出,要实现全方面的楼市调控效果,仍需要从体制和机制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措施的出台将使保障性住房政策更为明朗。

  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 三大焦点受关注

  国家有关部委近日分别出台措施,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这些措施中,首付比例提至30%以及上、停发三套及以上房贷和加快房产税改革试点受到极大关注。

  首付比例提至30%以及上——

  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是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所以,有关部委要求各商业银行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

  另外,各商业银行还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停发三套及以上房贷——

  “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这一措施,除了提出首付比例提至30%以及上要求外,还要求,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继续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项目和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贷款需求。

  要求还指出,对不认真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商业银行,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加快房产税改革试点——

  对于一直受关注的房产税,新出台的措施中提到要“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新出台的措施还要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

  此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对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各商业银行停止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和贷款展期。

  专家看法

  新措施将使保障房政策更为明朗

  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会长聂梅生在接受中新网房产频道访问时指出,新措施的出台首先坚决贯彻落实了此前颁布的《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十条)。此前各地方政府在出台或者认真落实可操作的细则上有所不足,导致“国十条”施行效果有限,此次新措施的出台,等于对“国十条”进行重申,这比出台更新的调控政策更有价值。

  聂梅生表示,新措施更加对症下药,有更强的针对性。例如其中关于首付从20%调整为30%的规定,便等于从银根上对房产市场进行了调控。此外,聂梅生指出,此次新措施中意义更为重大的是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政策进行了加强。聂梅生认为,从此次颁布的措施中可以看到,公租房的政策正趋于明朗,包括鼓励开发商参加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意味着将政府、民间和企业的力量相互结合,共同参与到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去。

  聂梅生同时指出,要实现全方面的调控效果,仍需要从体制和机制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通过地方试点,逐步向全国推行房产税政策。聂梅生认为,本轮措施从今年10月或可开始看到一定的效果,到今年年底,国内的房产市场会会逐步趋于稳定。

  另外,继26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之后,28日晚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也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其中包括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数项税收优惠政策,力促公租房建设。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与此前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文一样,此次《通知》无疑也是细化“国十条”的一项措施,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是此轮调控的一条主线,通知的出台更大程度上是着眼于调整未来市场的供应模式与供应结构,是“更加具体也非常有含金量的措施”。而运用税收优惠手段通过各种渠道增加公租房供应,有助于推进公租房建设的多元化进程,而随着包括公租房在内的保障性住房数量的增加,将有利于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和改善供需矛盾。
(责任编辑:廖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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