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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新政:信贷政策适度收紧 财政政策依然积极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9月30日06:47
  中广网北京9月30日消息(记者王宇)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家有关部委这次调整了多项房地产税收政策。昨天(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又联合发布通知,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明天(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秦虹表示,在税费方面实行更明确的差别化政策,反映了一种政策取向,这就是:信贷政策适度收紧,而财政政策依然积极。

  秦虹认为,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力度,尤其有利于改变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土地来盈利的模式,增加有效土地供给。

  秦虹:这条政策有两条重要意义:如果囤地有了土地增值,国家通过征收土地增值税,就打击了开发企业继续囤地的积极性,有利于控制房价。二是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有利挤出存量土地的闲置土地,加快土地开发的节奏和速度,能增加住房有效供给。

  另外,秦虹解释说,个人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契税下调,体现了国家在房地产税费政策上的差别化,保护了自住型初次购房者的利益。

  秦虹:这次提高了购房首付比例,但是在税收上给了第一次购房家庭一个优惠,在这方面,总体来看第一次购房家庭的购房成本实际上上升不大,影响不大,还是体现了差别化信贷和税费政策中的税费部分,支持自住型第一次购房家庭降低购房成本。
(责任编辑:廖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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