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7日讯记者李松黄洁通讯员刘妍购买二手房却遭卖方“一房两卖”。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房主不仅要双倍返还定金,还要赔偿因房屋价格上涨所带来的差价损失以及中介费用。
2009年4月,潘女士以155万元的价格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了关女士所有的一套住房,并依约给付了12万元定金以及居间服务费3.7万元。但事后关女士并没有在约定时间内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反而将房屋以171.5万元的价格另行卖给了别人。
法院审理认为,关女士另行出售房屋已构成违约,应向潘女士双倍返还定金,同时还应赔偿房屋差价的损失,总计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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