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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非首购普通住宅契税优惠取消 税率上调为3%

来源:法制晚报
2010年10月09日14:20

  非首次购普通住宅契税优惠取消 税率由1.5%上调为3% 本市各区县开始严格执行

  二次购普通住宅契税翻番

  记者昨天从各中介机构以及区县地税部门获悉,为落实9月29日全国房地产二次调控精神,包括朝阳、海淀、通州、大兴在内的本市所有重点区县已全面落实契税调整细则。

  今后,市民非首次购买普通住宅,契税将不再享受减免优惠,税率从原来的1.5%恢复到3%,二次甚至多次购房的交易成本明显增加。

  政策动态

  非首次购买普通住宅契税不再享优惠

  日前,财政部针对9月29日全国多部委继续贯彻楼市调控精神出台了房产交易税费新的细则,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此外,财政部表示,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昨天,记者从北京地税系统了解到,在新政出台后,北京市地税局已在9月30日紧急要求各区县地税局马上执行相关契税调整政策。

  某中介机构相关负责人昨晚向记者透露,海淀、东城、西城、大兴、通州、朝阳等区县昨天已经开始执行这一税收细则,对于非首次购买普通住宅的契税不再享受优惠。

  据了解,契税的税率基础本来就是总房款的3%,但之前对于普通住宅有减半的优惠,也就是1.5%,而新规对于这一优惠进行了“瘦身”,非首次购买普通住宅不再享受优惠,也就是说恢复按3%征收。

  记者追访

  新政开始严格执行证明作假行不通

  “10月1日就开始执行了,只不过昨天地税部门才结束长假正式上班,所以要以网签日期为时间节点。”今天上午,某二手房中介公司大兴区过户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十一期间买二手房无法在住建委的网站上进行网上签约,凡十一期间的交易都集中在昨天网签,所以这部分交易要执行新的契税细则。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购房者是首次购房,需要在地税部门出具的首次购房证明上签字,就能享受首次购买普通住宅契税1.5%的优惠,地税部门将进行核实。

  该负责人强调,如果不是首次购房,则不建议购房者在首次购房证明上签字,“地税部门能查出来的”,因为此前已经有客户弄虚作假被查,结果按照真实的情况来缴纳相应税费。

(责任编辑:new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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