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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建肃贪集中办案区 数百案件无刑讯逼供(图)

来源:青年周末
2010年10月14日09:56
英国警察办案时刻都要面对媒体。2010年8月24日,英国歌手乔治•迈克尔(George Michael)现身法庭,他被控于今年7月4日服用毒品,在昏迷状态下驾驶车辆

犯罪嫌疑人在美国时刻都有律师陪伴。2010年9月21日,帕里斯•希尔顿(paris hilton)现身法庭,她因涉毒以及妨碍警察办公等不端行为而被正式起诉

相信陆俊等犯罪嫌疑人在被讯问时一定有了全程录音录像

  录音录像作证据又出新问题

  探访无锡“肃贪”集中办案区

  “谁审讯谁录像”难免“伪证”之嫌

  专家称审讯嫌犯律师在场是关键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倩 ◎供图/CFP

  从10月1日起,按照最高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法院开庭审理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应当对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或者录像。如诉讼参与人违法,庭审录音录像将成追责证据。

  近年来,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将录音录像手段引入法庭庭审全程,已不是新鲜事;特别是随着人权维护呼声的日渐其高,将录音录像导入公安及检方的侦查讯问过程,以避免刑讯逼供,也将于近期由各地试点向全国逐步推开。

  据将参与《刑事诉讼法》“大修”的首席专家陈光中向记者透露:在新法中引入录音录像以监控侦查人员的刑讯逼供,将是没有争议和悬念的问题。

  然而,在日前浙江宁波召开的“中韩刑事司法改革学术研讨会”上,记者得到了一个最新的信息:在2007年将录音录像制度写入刑事诉讼法、并在司法实践中推开3年的韩国,正陷入了一个“两难”境地——在保护人权的同时,录音录像使用不当,却可能成为违法者的“反证”。因此,与会的韩国专家给中国的同行事先“提个醒”:

  探访无锡职务犯罪集中办案区

  无锡5年建起“集中办案区”

  据中国政法大学樊崇义教授介绍,“十一”过后,有关方面将召开全国性会议,专门研究录音录像的证据效力。从2006年来,录音录像已经逐步推开,效果肯定是利大于弊。现在的关键是如何保证制度的最初设置——既要“全程”且要“同步”;另外,是否能引入第三方监控录音和录像。只要不是谁审讯谁摄制,就可以避免人为操纵或篡改原始资料。

  江苏无锡检察院就进行了这样的制度设计。从2005年1月1日起,他们在无锡市内雪浪区附近,专门建造了占地32亩的职务犯罪集中办案区。

  据雪浪苑管理中心副主任吴兴华向记者介绍,无锡检察院下辖9个检察院 ,除无锡市院本身,还下辖两个县级市院:江阴市院和宜兴市院;另外还有7个区院。

  办案流程:如果下面有案子,先取得联系,然后把“对象”(这里对涉嫌职务犯罪人的称谓)送到这里。该基地共有14个办案单元,14个门洞包括两个讯问室(嫌疑人)、两个谈话室(证人取证),还有13个干警休息床位及一个办案单元指挥室;可以同时接待48个“对象”。

  基地的功能主要有两块:一是无锡地区职务犯罪侦查;二是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对前者之功能,这里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办案单位下属市、区院只负责案件讯问,克服了原来不能保障同步录音录像,谁讯问谁摄像的弊端。

  讯问室有全景近景两个摄像头

  记者在现场看到:基地的讯问室一般十五六平方米,前面是一张三人位审讯长形木条桌。周围墙上是海绵软包(多角度、全方位地提供人权保障,避免自杀、自残等行为);下面是被调查对象的一个一人位的木桌和沙发椅。在进门左面的墙上是标有室温度和室湿度的显示器,上面显示的是讯问室的温度、湿度。房间左上角有一个全景摄像头,主要反映讯问室全貌。讯问人桌子前面,正对着被调查人的地方,也有一个摄像头,是显示中景近景的高清晰摄像和多声音采集。面对被调查者的墙上,是一个巨大的国徽。近景主要反映嫌疑人表情、细节。

  旁边的证人的问话室,设计成六角棱台;可以容纳三人座谈,以显示三方的平等。

  为什么这样设置?吴副主任称,就是为了克服以往的侦查人员自己办、自己审、自己写、自己录,可以随意控制摄录进程,提供不完整资料的弊端;自己掌控可以想开就开,想录再录,如此就不完整。因此要加强内部制约、审录分离来保障规范,避免产生人工篡改等一系列问题。这是一种办案方向,可以增强证据的公信力。

  录制大厅全程监控录像讯问过程

  在基地,从“对象”一进来到他离开的所有时间,调查取证的完整流程都有记录。据悉,这里录音录像的标准已经达到DVD的清晰度;录制大厅中间是一个120英寸主屏幕,两边各有12块32英寸的液晶显示器,全面反映讯问室谈话实况。右下方是一个讯问全景的小画面;中间则是画中画,直观了解审讯室动态。不许离得太近,以防肢体接触,指手画脚、指指弄弄都不行,都会被打电话警告。

  监控录像9字方针:不间断、高质量、重监管。具体工作要求:三检查、四登记;常抓不懈。

  一个完整录像就会有公信力。最高检察院的规范是:讯问“对象”及询问“证人”时要全程录像;我们则做到从调查取证开始到调查取证结束,没有一分一秒的丝毫空白。并且从人被带进来的那一刻起,基地人员就预先明确录像告知义务,这对他本人对检方人员都是保护。这里还为院里的纪检监察预留了一个通道,对整个办案过程实行监管。而且,在对嫌疑人实施拘役之前,专门找嫌疑人进行一次谈话,问起办案人员是否存在违规、刑逼等。然后签字画押。中心实行24小时全天监管、轮班休息。

  被告翻供法官可调录像核查

  曾有人到法庭审讯时说:询问人不让喝水、不让睡觉。法官就调来录像核实,一调查发现他所主张的那一段录像中,他就在呼呼大睡。也有人扬言说自己在审讯中被变相体罚:办案人员打开室内空调“冻”他。结果调查从录像屏幕上实时显示的温度是23℃。还有人提出自己在讯问人员掌握的犯罪事实以外,主动交待了一些罪行,应视为“自首”予以宽待,有关人员调出录像一查,的确他交待的时间早于录像中显示的“证人”说出的时间,故因此认定为“自首”的证据。

  各级领导可在网上适时监控办案

  记者在现场看到,录像中心同时有三人在现场对“画面”实施监控:办案场所是否关闭窗帘他们都会警示:吴副主任告诉记者,是为防止办案人有意开窗造成反光,干扰监控屏幕不清晰而利用此机会体罚“对象”。此外,只要出现镜头“跑偏”、讯问人员起身、距离“对象”太近等情形,监控人员都会及时制止。

  这些案件侦查的审讯实况,还可以实时网上监控指挥。有权限的各级领导,副检察长都可以实时收看本院的办案实况,以多一层监督;哪怕他在外地开会,只要在检察机关的三级网络上都可以实时监控指挥、下达指令、和办案人员互动交流。

  整个中心每年平均办案150件左右,不存在监管只是对下面。即使是他们无锡市检察院自己办案,中心也只接受领导授权,一律实施监管。因为中心被授权不归办案单位的管辖、领导,发现有问题也会制止。

  逾五百起案件无刑讯逼供

  据悉,从2005年初投入使用至今,截至2010年8月31日,共有554件案件在这里讯问,无一例刑讯逼供、变相体罚和违法违规办案出现。

  目前,该中心已经接待国内780批检察同行观摩学习。香港廉政公署、日本东京警示厅和联合国检察官协会秘书长也都来参观。他们对此种办案模式非常肯定,称这种办案流程的设置,充分保障了人权。新加坡总检察顾问考察后说:“无锡检察院办案录像充分保障了人权,以后再有人说中国侦查机关办案怎么不讲人权,我就让他们把人带到无锡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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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曾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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