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夏令 实习生 陈颖新 通讯员 沈提安) 为推进老楼加装电梯的步伐,省住建厅和财政厅已出台规定,在既有住宅中安装电梯的业主,其分摊费用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目前广州市的具体实施办法已提交审批。这是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政协提案委获悉的。
业主可提公积金付分摊费
今年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孟浩提交了《关于试点推进城市老楼加装电梯的惠民工程的建设》提案,表示随着老龄化的到临,旧楼装电梯显得一天比一天迫切。据统计,全省需加装电梯的老楼约18万幢,按70%的加装率计算,涉及450万户,人口达1300万,其中老年人数量近800万,而广州需要加装电梯达5万多部,老年人也多达180万人。如果能够普遍加装电梯,则全省城市有860多万人无须再购新楼。该提案随后被定为“2010年省政协主席会议督办重点提案”,省政协主席黄龙云亲自带队调研。
昨天,广东省政协提案委主任陈俊年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州市城建委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通报了该提案的答复情况。根据省住建厅和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出台的《关于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允许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意见》,在既有住宅中安装电梯的业主,其分摊费用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有关提取的具体办法由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后,报所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批准执行。目前广州市已制定了具体办法,正在提交审批。
加装电梯面积可分摊到户
为了扶持老楼加装电梯,省住建厅还明确作出规定,如果是以业主委员会或个人名义申请加装电梯的,可以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单位名义申请则不能免,这笔费用大约几千元。加装电梯的建筑面积可按公摊面积分摊到户,并可根据新面积重新换房产证。“加装的面积大的有上百平方米,小的也有四五十平方米”,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说,这就意味着,按1梯4户算,一栋8层楼的老楼,32户人家平均每户最少可分到1平方米的分摊面积。按照现在市区的二手房楼价,也就“赚”了近万元。“分摊费用较少的底层住户也同样获益。”陈俊年说。据悉,为了避免一些业主刻意增加电梯的面积,有关部门同时也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应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广东拟设专门机构运营
作为推进旧楼加装电梯试点城市,广州已有700多栋旧楼批准了加装电梯,并以每月提交20多单申请的速度在推进。珠三角其他城市,如佛山、惠州、东莞等地也要逐步开展试点。由于旧楼加装电梯是一项复杂的工程,省住建厅正在研究新的投资和运营体质,如设立专门机构(公司),负责旧楼加建电梯的各项工作和运营保养等。另外,下一步还将研究政府对旧楼加装电梯前期费用补助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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