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东湖小区,从“沉治工程”、“棚改工程”到“说不清的烂尾工程”,小区身份不断更改。知情者透露,“惠民工程”不断被割“唐僧肉”,地方政府甚至也插手其中。
“烂尾工程”一年多未能入住 2009年7月,岭东区居民温春英全款购买了东湖小区新楼,因小区没有供暖和排污配套,成了“烂尾工程”,一年多未能入住。温春英说,当时售楼人员说去年10月就能入户。岭东区居民王丽华说,她和许多邻居当时购买的东湖小区楼房,是“经济适用房”。
采煤沉陷区东湖小区施工合同显示,合同发包人是“岭东区建设局”,承包人是“双鸭山市金硕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合同规定,工程总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价格为676元∕平方米,2007年10月开工,2008年8月竣工。
同一工程
多个身份
记者调查发现,东湖小区是沉治工程,还是棚改工程,或者是经适房,当地多个部门答案迥异。
金硕公司负责人刘殿国称,公司承建的东湖小区是沉陷区治理工程。由于政策变化,后被并入棚户区改造工程,至今未交钥匙,主要因为如按区政府原定价格交房,亏本太厉害。
岭东区主管城建的副区长闫云山告诉记者,东湖小区性质他“说不清”,应咨询岭东区建设局原局长姜军。
而姜军称,工程是双鸭山市沉治工程,后来没有按期完工就转到了棚改工程。
双鸭山市沉陷区治理办公室主任景长文否认东湖小区是沉治工程。
而双鸭山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公室主任王春雷证实,东湖小区曾是沉治区工程,因未按时交工被市里转成棚改工程。
据王春雷介绍,棚改办与金硕公司当初对基建配套等问题曾有分歧,承建商履行完所有手续后,棚改办按照市里规定的950元∕平方米价格回收安置直接入住,而对方要求政府投入配套。后来,由于棚改办放弃回购,所以就没有太多精力关注东湖小区问题。
知情者透露,东湖小区身份多变,因“水很深,猫腻太多”。
工程面积被“增肥” 2007年7月《双鸭山市政府办公室协调会议纪要》显示,会议决定“将沉陷区治理新建工程剩余7万平方米住宅建设分解到岭东区、四方台区、宝山区,其中岭东区总新建工程3万平方米,造价定为950元∕平方米”。
然而,岭东区建设局与金硕公司的施工合同上工程总面积变成了4.2万平方米,价格降至676元∕平方米。
“"被增肥"的1.2万平方米和市政府多付的274元∕平方米差价是关键,承建商和区政府都瞄准了这块肥肉。”一知情人介绍,沉治和棚改工程均可享有国家政策优惠,给钱免税。
记者调查发现,从东湖小区中受益的不仅是岭东区政府,还有承建商金硕公司。凭空多出的1.2万平方米才是真正的“唐僧肉”。
一名知情者说,东湖小区售楼价最低1700元∕平方米,1.2万平方米就意味着2000多万元。
面对质疑,王春雷说,政府不会有损失,承建商应该会补齐相关手续和费用。
(责任编辑: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