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1月10日电 香港特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10日在其首次主持的2011年法律年度开启典礼上,强调法庭是服务市民,并不能为他们解决政治、社会或经济问题。他说,法庭没有这样的权力,宪法亦不容许法庭这样做。
马道立在典礼上以“法治的要素”为题发表演讲。他表示,不论其背景内容或争议点为何,但如果是关乎法律问题,法庭和法官都会处理。
他指出,搜集证据,向法庭提证,以至最后由法官作出判断,都需要时间。就大部分案件而言,这是一个令人觉得总是耗时甚久的主要原因,但只有把案件事实都集合起来,案中的真正争论点才会显现。
他认为,秉持公正在于使纠纷能得当及公正地解决。要有效秉持公正,必先要有公开、有系统及高效能的机制。
未来数年,香港各级法院均有多位法官将届退休年龄。马道立表示,正落实招聘计划,致力保持司法质素、才能及品德的至高水平。
他又提到,近年愈来愈多无律师代表的诉讼人,法庭需要在协助无律师代表诉讼人与避免过度协助之间取得平衡,而要做到这样实在不易,因为案中一方即使没有法律代表,亦不应因此而令有法律代表的另一方蒙受不利。
同样,对律师和大律师而言,他们既须按当事人的最佳利益行事,同时又要对无律师代表的诉讼人完全公平。
马道立承认无律师代表诉讼人为司法机构带来挑战。他表示,推广由法律界提供义务法律服务一事应予以鼓励,并乐见政府当局对此继续支持;他亦欢迎当局探讨放宽接受法律援助人士财务资格限额的问题,以扩展法援的范围。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黄仁龙亦在典礼上发表演辞。他提到刚成立了新的调解专责小组,会致力解决调解员的资格评审问题,并协助律政司制定有关调解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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