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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肇事捅死伤者:受害人家属不要赔偿求重判

来源:中国西部网
2011年01月25日06:56
药家鑫 (资料照片)

  本报讯(记者 杨小刚 实习生 段婷) 发现被自己开车撞倒的女子张妙在记车号,大学生药家鑫操起匕首连刺数刀,致张妙身亡。目前,这一事件有了新进展,药家鑫的辩护律师路刚,接到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刑事诉讼状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民事部分,受害人家属提出58万余元的赔偿。

  公诉状: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责

  公诉状表明:2010年10月23日,即作案后的第二天,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来到公安机关投案。

  检方认为,药家鑫因开车肇事撞人,又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晚,受害人家属的民事代理律师许涛表示,对检察院认定的药家鑫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没有异议。但是,药家鑫的行为并不构成“投案”。

  因为,去年10月22日,公安机关已对药家鑫进行第一次讯问,而药家鑫并未交代其犯罪事实。直到10月23日,药家鑫在父母陪同下到专案组,再次接受讯问时,才交代了撞伤并杀害张妙的行为。而此时,公安机关已掌握了其罪行,所以其行为只能构成坦白。

  药家鑫律师:希望社会给药家鑫机会

  而民事诉讼状言明,受害人家属民事索赔部分从原来的54万余元升至58万余元。昨日下午,法院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送达药家鑫的辩护律师路刚。

  路刚在电话里表示,检方指控的罪名和法律事实,基本与媒体报道的无异,这一部分内容争议性也不大。但是,根据卷宗显示,药家鑫的行为是一时情急所致,且事后,他也写出悔过书,表明其有悔过之心,“希望法院和公众能给药家鑫一次机会”,路刚说。

  对于受害人家属提出的索赔数额,路刚透露,药家鑫的父母最近一直在筹集赔偿款项。

  受害人家属:不要赔偿款也要求严判

  对于张妙的丈夫王辉来讲,倘若药家鑫将来被判死,那么,民事赔偿的款项将因缺乏被告而无法执行。但王辉表示,“即使赔偿款项要不到,我们也要求严判。”

  对于案件的开庭时间,控辩双方律师都表态,因诉讼状送达双方律师及当事人之后,双方都有大约10天的准备期,因此,在春节之前,该案开庭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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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及时赔偿是否会影响量刑

  犯罪嫌疑人如果被判处死刑,被害人家属是否难以得到赔偿?昨日,曾代理过多起案件的焦英律师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能使用死刑犯的个人财产来进行赔偿,如果犯罪嫌疑人个人有财产或者遗产,这些都可以用于对受害人家属的赔偿,但如果不够法院裁定的赔偿数额,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是没有义务赔偿的。

  药家鑫的父母目前正在筹措赔款,若及时赔偿了被害人家属,对药家鑫的量刑是否有影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被告人案发后对被害人积极进行赔偿,并认罪、悔罪的,依法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但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以不特定人为侵害对象、主观恶性严重的犯罪,被告人即使进行了积极赔偿,也不予以从宽。

  此外,如张妙的家属确实生活困难,可以申请司法救助金。(记者 杨小刚 实习生 段婷)

  (来源:华商报)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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