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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台老旧社区物业费标准 月不超0.25元/米

来源:荆楚网
2011年02月11日09:09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苏永华 通讯员余琍)武汉641个老旧住宅区,今后物业收费有据可依了。昨日,武汉市房管局、物价局公布收费标准:综合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不超过0.25元/平方米·月。

  通知要求,老旧住宅区完成整治改造后,应选聘相应的社区物业服务机构提供物业服务,或由业主自行管理物业。

  按规定,老旧住宅区物业综合管理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0.25元/平方米·月(不含每户5元卫生费、电梯等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费用)。

  车辆停泊服务费为:小车室内80元/月,室外60元/月;大车(黄牌):室内120元/月,室外100元/月;摩托车室内30元/月,室外20元/月;自行车室内5元/月,室外3元/月。

  机动临时停车位 按时间收费,白天半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2元;4小时以上12小时以内4元。晚上 (19:00-7:00)半小时以上3元;4小时以上12小时以内6元。

(责任编辑:项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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