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持刀砍雇主”案追踪
本报讯 (记者张媛)感到被骚扰,女保姆吞下安眠药,并持刀将84岁男雇主砍成轻伤。昨日,房山法院认定被告人秦兴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不想当保姆了,干不动了。”获知自己被从轻判决后,秦兴芳长出一口气,表示服从判决。
现年46岁的秦兴芳来自东北,案发前在房山区张某家做保姆不足一年,被指控持刀砍伤八旬雇主张某。(本报2月12日曾报道)
法院经审理认定了上述事实,认为被告人秦兴芳自2010年3月开始,在北京市房山区张某家做保姆,负责家务和照顾张某的日常生活起居,期间被害人张某曾多次言语骚扰秦兴芳。
2010年7月21日晚20时许,被告人秦兴芳服用了大量安眠药准备自杀,意欲与张某同归于尽,遂手持菜刀先后向张某的左眼外侧、颈左侧、左上胸部、左上臂、右前臂砍了5刀,后因药效发作,被告人秦兴芳回到自己屋中昏迷在床上。经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身体损伤程度为轻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秦兴芳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她在砍人时处于焦虑抑郁状态,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加之其行为有未遂情节,因此法院依法对其予以了从轻处罚,做出以上判决。
同时,对于张某家属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共计6万余元,法院根据相关证据材料认为其要求赔偿的营养费、丧葬费等数额过高,应予部分支持,遂判决秦兴芳赔偿其人民币共计10049元。
追访
保姆只想尽快服完刑
在判决书上签字后,秦兴芳表示不再上诉。
虽然最终附带民事赔偿只判了1万余元,但秦兴芳表示自己积蓄根本不够,最终可能还是要儿子帮忙。案发前,其已离异多年,经人介绍来京做保姆。
案发当晚,秦兴芳曾给19岁的儿子打电话,称自己不想活了,已经吃了30多片安眠药。其挂断电话后,儿子打了70多个电话,她都没有接听。
“我太累了,身体累,心里烦”,秦兴芳说,当时长期失眠才想到了自杀,现在只想尽快服完刑,离开北京回老家和儿子一起生活。
作者:张媛
(责任编辑:刘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