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政府能够接受问责,主要集中在保障房上面。”全国人大代表、上海东华大学经济发展与合作研究所所长严诚忠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他带来了“保障房建设类型应公平合理”的建议。
对于刚刚启动的房地产调控问责制度,严表示非常支持,但其表示,问责中不仅仅是行政问责,人大和政协等也应参与其中。
早在2005年,住建部就提出要追究房产调控落实不力的领导责任,此次由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追究责任的要求,更显示中央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决心。
保障不了保障房资金就不要当市长
《21世纪》:房地产调控不力主要是指房地产哪些领域的调控?
严诚忠:对政府来讲,问责主要集中在保障房上面。
《21世纪》:你对保障房中政府责任尤其看重,这次建议也是有关保障房的。
严诚忠:保障房牵涉到问责的内容,包括保障房开工面积,开工建设的面积。政府要调查保障房住房的开工建设状况,有关城市的市委、市政府也有责任加快保障性住房的机制建设、保障进度。而且制度建设也应列入考核责任体系内,包括保障房供应对象、准入门槛、退出机制等。
地方政府不应该草率从事,也不应该纯粹依赖行政命令,而应该深入细致地做一些调研,而且要集思广益,形成一个行得通、体现社会公平的保障房建设供给机制。
《21世纪》:就是说保障房建设主体责任在政府?
严诚忠:因为保障性住房机制并非一个临时措施,和限购令不同。限购令应该是一个短期的措施,而保障性住房是一个长期的体制和机制。所以要讲到政府问责。
《21世纪》:保障房资金是个大问题,地方政府如何承担筹集资金的责任?
严诚忠:我相信各地政府一定有办法。政府在建设保障房上应注重开源节流、深入挖潜。
比如,机关大楼的钱哪里来?城市形象资金哪里来?减少这方面开支,调整下预算,这样保障房建设资金就不会有问题。若做不到,还怎么保障民生?市长就不要做了。
《21世纪》:现在部分地区将动迁安置房也算入保障房,使得保障房面积很高,但这也引起了不同的看法。这个要问责?
严诚忠:很多地区都这么做,这样数据也好看一些。对此地方政府有各自的理解。比如一些地区棚户区改造,应该属于保障房系列。但一些重大工程配套房是否属于保障房则有不同的看法。
商品房市场无需问责?
《21世纪》:你讲到保障房,但商品房似乎更应该调控,更应该纳入问责体系?
严诚忠:对于商品房市场的波动、调控,政府的责任主要是维持市场规范化。
《21世纪》:对于商品房房产市场,什么叫“调控不力”,这关系到官员责任问题,老百姓也很关心。
严诚忠:商品房的调控实际上有很多措施,什么叫调控“有力”,什么叫调控“不力”,维持房地产市场稳定,不要上涨过快,这就是调控的目标。实际上,到目前为止的调控措施尽管已让成交量大幅度萎缩,但房价要真正下降还需要时间。
我个人觉得,中央的意图并不是坚决采取强硬措施把房价降到一个预设的目标,而是保持商品房房价平稳。现在我们面临的状况是,CPI高,劳动力价格上升,商品房所用土地价格上升,这些因素是很难使地方政府运用行政权力来把房价人为压低的。
《21世纪》:你的意思是说,维持商品房房价稳定是调控的主要目标,而不是降低房价?
严诚忠:对商品房的调控是尽量维持房价的稳定。
不过,稳定是有区别的,比如房价飙升比较快的地方,深圳、上海、北京等地显得更为重要,要防止房价飙升,维持房价稳定。但对于二三线城市,房价刚刚起来,房价稳定应该包括小幅上升的可能,不能搞一刀切。
《21世纪》:有些热点城市,还没有出台限购政策,对此怎么问责?
严诚忠:现在还有10多个省份城市尚未推出限购令。我个人理解,对于尚未推出限购令的城市,可能各地有各地的情况,各地政府也不一定对此无动于衷。要推出限购令对一个城市的领导来讲不是太难,无非是一个时间早晚的难题,不应该列入问责。且住建部也表示,地方各个政府有审时度势的问题,具有自主决策权。
《21世纪》:目前问责似乎是一种行政问责,人大和政协是否也应参与其中?
严诚忠:问责是一种导向性机制,对行使责权的领导实施监督机制。
全国人大对政府部门有问责的工作,各地各省市有相应的机制,人大的问询已经在开展,吴邦国委员长的两会工作报告中也提到问责的问题。
作者:孙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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