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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勇:天价过路费案将直播 再鞠十次躬也愿意

来源:金羊网
2011年03月13日05:16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接受新快报记者专访。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接受新快报记者专访。

赵作海。(资料图)
赵作海。(资料图)

  天价过路费案再审时电视直播

  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接受新快报专访:天价过路费案再审时电视直播

  新快报特派北京记者 曹晶晶 尹来 尹辉 陈琦钿 陈红艳 廖颖谊 张潇 实习生 王朝阳

  "对河南天价过路费案,再审时将进行网络视频直播和电视直播。还要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网友来参加旁听。还准备采取群众代表或者陪审团形式进行陪审,借助各种力量和我们的法官一起来实现案件的公正审判。"

   对河南平顶山天价过路费案的雷霆问责,让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名动天下,而去年张立勇向赵作海鞠躬道歉的新闻更是让河南老百姓津津乐道。作为一名大法官,为何要向老百姓鞠躬,为何在短短两天内引发平顶山法院人事地震?昨日,新快报记者在河南团的分组讨论会上专访了张立勇。

  谈司法公正

  正义应让老百姓感受得到

  新快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最高院工作报告中强调了司法公开和司法公正,您是如何看待司法公开和司法公正的?

  张立勇:司法公开是实现司法公正的一个重要保证。把司法的过程公开化以后,就会有来自社会各个方面力量的博弈,这些力量,对于法官作出公正判决是具有非常重要意义的。

  我曾经有一个观点,就是什么叫公正?通常理解就是公平正义,我还把它做了一个解释,就是公开的正义。也就是说这种正义不应该是关在屋子里面的,装在布袋里、抽屉里、卷宗里的,而应该是一种能够让最广大的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

  谈赵作海案

  再鞠十次躬我也愿意

  新快报:我们知道,去年您专门给赵作海鞠躬道歉,这个网上也有一些看法,认为您作为一个大法官,这样去鞠躬道歉,会不会失去包括法律、包括法官的尊严?

  张立勇:我也注意到了很多网友的观点,我自己不这样看。我觉得自己的案子办错了,给他造成巨大的伤害,除了物质赔偿之外,对他造成的伤害不是仅仅通过国家赔偿、通过物质补偿就能够弥补得了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作为省高院的院长给人家鞠躬道歉,我觉得是理所当然的。我曾经说过,给人家造成这么大的伤害,就是再鞠十次躬,如果能挽回人家损失的百分之一,那我也愿意。

  新快报:现在赵作海在做公民代理,帮别人打官司,您怎么看?

  张立勇:这个我和老赵说过,我说你在家里好好的,或者种地或者做生意,开一个小门市部啊,做点事情,好好把日子过好。我是不太赞成他搞公民代理的,因为他也没有多少法律知识。他自己说可以起到警示作用,我觉得还是要实实在在的,在家里把自己的日子过好,不管是种地、种粮食也好,或者是经商搞一个小企业也好,也是对社会的贡献,也是对个人生活的一种支持。

  新快报:您到河南以后,推行了很多包括司法改革的措施,但是这对于外界来说,大家可能还是注意些大案错案,像赵作海的案子,不是在您手上发生的,您会不会委屈?

  张立勇:没有,从来没有觉得委屈。赵作海案子到现在爆发出来,我当然要来承担这个责任,这代表我们法院,代表法官,代表法律。另一方面,我们通过及时处理这个案件,反而得到全省、全国甚至国际上的好评。

  新快报:每次出现冤假错案时,都是您代表法院道歉,检察院和公安部门都保持沉默,为什么您总是第一个出来道歉?

  张立勇:就我看来,主要责任还是在法院,因为法院是司法的最后一道防线,就像流水线,我最后负责通过检验进行包装的,产品能不能出厂,最后决定权是法院的。就比如,公安和检察机关不能宣布一个人有罪,只有法院可以。

  即使公安、检察院提供的证据是非法证据,刑讯逼供获得的证据,法院也应该把它排除。法官不认真负责,采信这个证据,那不就成了法官的责任?

  谈天价过路费案

  借各方监督实现公正审判

  新快报:所以您针对河南天价过路费案,提出再审时要进行直播?

  张立勇:是这样的,这个案子已经受到全国上下广大群众的关注,特别是广大网友的关注。所以我们下一次开庭时,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给予关注、给予监督。我们提出对这个案子进行网络视频直播和电视直播。还要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网友来参加旁听。我还准备采取群众代表或者陪审团形式进行陪审,通过各种措施,借助各种力量和我们的法官一起来实现案件的公正审判。

  庭长副庭长不负责任

  新快报:这件事情对河南法律系统最大的教训是什么?

  张立勇:我们法官在司法理念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就是机械办案、就案办案,脱离了我们的国情,脱离了民意,脱离了常规常理。

  这个案子还暴露出我们内部管理的漏洞,比如没有发挥合议的作用,还是主审法官一个人说了算,庭长、副庭长没有真正负起审查把关的责任,对案子的具体案情,庭长、副庭长都没有深入进行研究,审判委员会也存在审查把关不严。

  2011年作为审判管理年,我们要加大审判管理这方面的力度,主审法官要确定他的责任是什么,庭长、副庭长、合议庭应该有什么责任,要一级一级把责任落实到人。

  特别是这次对刑庭的庭长,给予免去他庭长职务的处分,我认为绝不仅仅是一个免职的问题,而是强调了一个观点,就是法官不能一个人对这个案件负责,搞所谓的独立,谁都不能干预。领导们也必须对主管的庭要负起责任,出了问题不仅要追究主审法官的责任,还要追究庭长的责任,追究主管院长的责任,我们通过这次的处理就是要强化这样一个理念。

  发现案件有11处疑点

  新快报:时建锋翻供的当天晚上,平顶山法院就宣布再审这个案子,您为何在那么短的时间做出迅速的决定?

  张立勇:在时建锋案子刚爆出来的时候,我们就在网上注意到了老百姓的质疑。在他(时建锋)翻供之前,我们已经调取了案卷,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就发现有11处疑点。

  新快报:您对法官的追责也特别快。

  张立勇:之所以要这么快地追责,是想给大家灌输一个理念,就是说以后碰到这个事情,让法官知道他逃避不了责任。作为主审法官,只看检察院提交的证据,被告人自己交代了,就认为可以判有罪了,这是不行的,每一个疑点都不能漏掉。你看我们的审查法官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就发现了11个疑点,这就说明当事法官工作的责任心是有问题的。

  新快报:网上有一种质疑,认为按照法律规定,法官的职务应该由人大免去,河南高院的处理有越权之嫌,不知道您怎么看?

  张立勇:首先是我们对事实进行审查,认为是个错案。在这种情况下,省高院建议平顶山中院免去主审法官助理审判员的职务。助理审判员是可以由中院免职的。而对刑庭庭长的处理,正式的表述是建议人大依照法定程序免去庭长职务,因为庭长必须得人大任免,中院没有这个权力。另外关于主管院长,我们是和市委沟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对他进行停审检查。

  目前检察院还在审查

  新快报:该案有什么进展吗?您对此关注什么问题?

  张立勇:检察院还在审查。下一个关注是如何定罪,是定诈骗罪啊还是定什么罪?即罪名的问题。还有认定事实,他到底逃了多少过路费,是不是368万?最后就是量刑。当然这里还包括主要的作案人是谁?都需要搞清楚。

  新快报:时建锋兄弟提到的幕后主使是否查到?

  张立勇:这个情况还不太清楚,现在还没到我这里来,这里面涉及到哪些人,具体的情况还不是很清楚。

    新快报

(责任编辑:UN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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