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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穿法袍的法官”更亲 记者探访人民陪审员参审现状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3月25日07:55
  本报记者李光明本报通讯员刘福忠李舒韵

  37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608件案件,无一上访、越级访、缠访现象发生。这是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在梳理去年信访案件时的发现。

  据统计,去年该区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数同比增加40.12%。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53.12%,同比增长28.58%。

  人民陪审员究竟是如何陪审的?近日,《法制日报》记者走访了田家庵区法院。

  教师陪审员建言学区房案

  刘玉是安徽省淮南市龙湖中学的一名政治教师,也是田家庵区法院的人民陪审员。

  2011年年初,她受邀参加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陪审。购房前,开发商向购房者作出口头承诺:只要购买该处房产,孩子即可就读附近的小学。但在双方正式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却拒绝将这一条款明确写进合同。为此,购房者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身为教师的刘玉一直就在关注学区房、择校等问题。她认为,开发商利用政策和信息不对称“打擦边球”,蒙蔽消费者,这既不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则,更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她向主审法官提出了诸多合理化建议,并积极参与案件的调解,最终维护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刘玉说,每次开庭前,她都会把庭审流程默默地回想一遍,虽然这样的流程自己早已烂熟于胸。她还把参审的许多案例,运用到政治教学中,不仅提高了孩子们学习的兴趣,也增加了他们的法律知识。

  用平民化语言诠法释理

  已经当了6年人民陪审员的汪正瑶在安徽淮化集团从事内保工作。老汪平均每年参与审理的案件都超过40起,最让他高兴的是,他审的案件经调解后都圆满解决了。去年11月底,龙园村两邻居因为一块挡雨板打了一场官司。老汪和承办法官一起,在开庭前先后两次上门调解,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

  他说,有时当事人对他们这些没穿法袍的“法官”更亲近一些,常常把心里话和想法对他们说。他自己也能从家长里短入手,和当事人“套近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平民化的语言,让当事人明白法律法规,从而在庭审之前将矛盾化解。

  陪审员视角与法官不同

  “参与这么多年的陪审,让我感受最深的是,法官对人民陪审员的重视和尊重。”在企业从事法律顾问工作的胡涛参加完庭审后,喜欢写博客抒发内心感受。

  胡涛说,每次开庭之前,承办法官都会向人民陪审员介绍案情,邀请人民陪审员翻阅卷宗、了解案件内容;庭审后,还主动征求他们的意见,或者邀请他们参与调解。在合议庭合议时,有时自己发表的意见和看法会与承办法官相左,法官一般会从法律角度入手阐述见解,而他会根据社情民意来考虑判决效果。

  他感慨地说,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人情冷暖考虑得会多一些,视角也会与法官不同,但归根结底都是为了保证司法公正。

  “光陪不审,还不如不干,既然做了这一行就该有自己的判断,才对得起人民陪审员这一称号。”胡涛向《法制日报》记者说。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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