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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最低工资实施 大众对无良雇主误解正减少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5月01日18:21

  中新社香港5月1日电 (记者 梁今)香港法定最低工资5月1日正式实施,经过香港特区政府的努力,大众对“无良雇主”的误解正逐步减少。

  香港餐务管理协会主席杨位醒在谈到“无良雇主”时就感到气愤,他对中新社记者表示,雇主其实都知道最低工资是大势所趋,但在租金、物价上涨下,业界普遍经营困难,只希望收回成本,但为了符合最低工资的法例,雇主削减员工的福利也是无可口非。

  特区政府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在最低工资实施前夕也曾撰文解释,雇员希望得到最佳福利实属无可厚非;雇主力求控制营商成本亦属合情合理。他认为,对于部分企业来说,可否提供较优的褔利,并非“良心”问题,而是“能力”问题。

  事实上,张建宗近日与不同团体会面时,也不断解释最低工资条例要求是时薪28港元,雇主额外提供的待遇只属福利,若雇主未能提供有薪休息日及“饭钟钱”等福利,不能被指为无良雇主。

  香港餐饮联业协会会长黄家和完全同意张建宗的看法。他对中新社表示,在政府努力向公众解释后,社会上在谈论最低工资时似乎比较理性,对“无良雇主”的误解也开始减少。

  黄家和指出,最低工资对餐饮业的影响始终比较大,大部分中小企并非有很多盈利,大多数雇主都只是“赚取一份工资”,他们没能力给予员工福利,绝对不能说是“无良”。

  杨位醒指出,最低工资的争议在业界其实很“风平浪静”,香港的雇主都很守法,而员工也明白即使福利被削,但在最低工资实施后薪酬会增加,他相信“无良雇主”的误解会随着最低工资的落实而得到水落石出。

  为配合法定最低工资的实施,劳工处已加强人手,采取多管齐下的策略,提供全方位服务。雇主或雇员如对最低工资有疑问,可到全港各区10间劳资关系科办事处查询,劳工事务主任会于30分钟内接见他们,解释有关条例,协助劳资双方澄清疑问。如有纠纷,劳工处承诺会在他们提交求助申请后的5周内提供调解服务。此外,当局也会加派人手,主动视察各行各业的工作场所,向雇主及雇员解释《最低工资条例》,确保雇主遵从规定。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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