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姚芃“五一”前,到北京游玩的宋女土为方便出行,从某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汽车。车刚出租赁公司大门,就被警察拦下,并被罚款100元。宋女士被告知,按照北京交通管理限行规定,自己所租赁的汽车当天正好限行。
宋女士与租车公司交涉,要求租赁公司承担100元罚款或者为其减免当天的租车款100元,却遭到租车公司拒绝。经过协商,租车公司只同意补偿100元的代金券,并且只能下次租车时使用。目前,北京工商12315中心已受理宋女士的投诉。
工商部门为此提醒消费者在租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选择资质好、规模大的租赁公司;二是要签订正规的租车合同,合同条款应包含车况、出险理赔、租赁超时如何计费等内容;三是在车辆交接时要对车况进行仔细检查;四是保留好相关凭证,出现纠纷及时投诉。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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