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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被精神病” 谁“得理不饶人”(图)

来源:沈阳日报
2011年05月11日02:07
谢正军图

  【背景新闻】

  深圳二院护士郭俊梅因不满奖金分配,向信访办投诉,医院外请医师假扮工会领导与其谈话,并将过程写入了病历,将其诊断为偏执性精神病。郭俊梅起诉维权后胜诉。但法院判诊断医师无责,希望郭俊梅不要“得理不饶人”。(5月10日《京华时报》)

  “得理不饶人”是社会进步表现

  叶扩

  “得理不饶人”经常会被理解为“不知趣”。这也正是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一审法官告诫郭俊梅的深意所在。即法官先是从法律上无奈地支持了郭俊梅,但内心里却很挣扎,总想着在法律之外找到道德的制高点,以教训的口吻替别人出气,总想着为一群“老相好”深圳市二院领导、康宁医院精神病学主任医师高北陵以及其他兄弟单位排忧解难,以起缓颊之功,更或转移注意力,把民意矛头引向郭俊梅。

  这种做法当然是微妙的,但笔者以为郭俊梅的“得理不饶人”好得很,好就好在她不仅仅为了自己,也为了那些已经或将可能成为“被精神病”的公民。“得理不饶人”好就好在“得理”,好就好在“不饶人”,如鲁迅所言:“一个都不饶恕!”

  面对法律以及公民权利,一再受到强势者或公权者的百般凌辱,我们凭什么非得要在痛苦的同时,还要装出很宽容的样子,原谅那样不值得饶恕的人?我们应该让他们得到痛苦的违法代价,而不是仅仅得到一份简薄的判决书。且看看那些跟郭俊梅有着相似遭遇的人:河南漯河上访农民徐林东被强行送到精神病院关了6年、江苏的朱金红女士被疑为谋财的母亲唐美兰强送到医院强制治疗……近年来,类似的事件接连发生,而且愈演愈烈。照此下去,每个人都随时有可能“被精神病”。

  而且,“被精神病”陷入了一个十足的怪圈:不该收治的个人可以被轻而易举地送进精神病院进行隔离治疗,出院时却遵循“谁送来,谁接走”的原则,医院只对支付医疗费的人负责,住院期间没有任何纠错机制,投诉、申诉、起诉皆无门。一旦被收治,无论当事人怎样抗议,都没有第三方机构来处理异议。出院后,司法救济失灵。试图通过诉讼来维护个人权利的当事人面临着重重困境,要么被否认诉讼行为能力,诉权被彻底剥夺;要么误入“医疗纠纷”陷阱,在“有没有病”这个问题上进行拉锯战,忽视了收治程序上的不规范。

  对于这些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实,我们难道还不该反省制度的缺失,尤其是司法程序缺失这一隐患吗?司法者又何以有颜面希望郭俊梅不要得理不饶人?如果换作有些许良知的,早就找个地洞钻进去冬眠得了。

  也许是因为我们总是过分而片面追求道德洁癖,当然,既然是洁癖显然是有点畸形化、异质的,比如某些人总想向人们灌输“宽容精神”,但偏偏这些人却可以为所欲为。又比如他们处于强势时总喜欢盛气凌人,处于弱势时总会找一些借口掩饰自己的尴尬和无知。这种双重标准最大的特点就是,宽于待己,严于待人。但更怕的是,正常人被“权力制造”或莫名其妙戴上“精神病人”的帽子,而某些人又很愿意成为帮凶或是帮闲。

  现在正需要的,恰好是每一个公民愤然而起“得理不饶人”,为了我们这个社会的进步。

  关键是预防下一个“被精神病”

  龙敏飞

  “被精神病”的例子不可谓不多,让我们对此深恶痛疾。如今,郭俊梅还算幸运的,最起码能获得一定的赔偿,名誉有所恢复,但这并不能关上“被精神病”的大门。只能说,郭俊梅的胜诉,是公众维权的起点,也是反“被精神病”的第一步。

  当前的“被精神病案”虽然胜诉,但依然不能令人满意,也让我们对自己会不会继续“被精神病”充满担忧。

  首先有讨好舆论之嫌。一是诊断医师无责,这有给医师卸责,充当保护伞之嫌,今后诊断,你还可以随心所欲;二是法官希望郭俊梅不要得理不饶人,在法治社会,得理不饶人本来就是应该的,对邪恶势力的宽容,其实就是一种姑息纵容,这点法官不可能不懂,之所以揣着明白装糊涂,显然是别有用意。在这样的分析下,胜诉的唯一可能就是难以平息这掀起的社会舆论,只好用胜诉这样的一种方式来平衡一下各方之间的矛盾。

  其次是“被精神病”摘帽子难。医师无罪,那言外之意就是医师只是偶尔失误而已,这种错误还是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的,那这对“被精神病”的人而言,在别人眼中,必然会留下挥之不去的阴影,那就是这个人曾去过精神病院,对他必然存在一定的偏见。这是一种精神损失,却没有相应的纠错机制,仅仅凭借一个胜诉,很难摆脱“被精神病”的帽子。每一个公民都应有免于“被精神病”的权利,这是当前机制应该改善的。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医师的合法伤害权是不是有点大了?医师一口断定这是精神病患者就是了,为何没有第三方监督?为何没有复诊?为何没有医师职业道德档案?没有这些后顾之忧,医师的鉴定难免会被利益集团所左右。在这点,日本的相关经验值得学习,一是有第三方监督,二是有医生诚信档案,当有这外部约束时,医师为了饭碗,恐怕也少有人敢不认真,而这种限制,也是为了减少医师对公众的误伤。

  正因为这次“被精神病”案还有这么多可供钻的空子,才有了我们对“被精神病”的恐慌与担忧,如果这些“漏洞”不能及时地缝补好,谁又能担保我们下一次不会“被精神病”呢?所以,当前最关键的问题,仍然是如何预防下一个人“被精神病”,找到了上面的“脉搏”,其实完全可以就此对症下药。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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