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员机吐8张同号假币? 银行:无法确认事主说法;事主:耗不起时间认倒霉 羊城晚报记者 邝穗雄
事主陈述 “谁想到我这么倒霉,接连8张都是百元假币!”陈先生非常懊恼,称从未遇过这种事,而银行至今拒不承认假币出自其柜员机。
陈先生自述,13日上午大约9时半到10时,因为老乡等钱救急,他拿银行卡到中山四路一银行内,从柜员机提取了2700元现款。出门赶紧打的往银河路方向赶,下车付钱时,他从刚才提的百元款内抽了一张,的士司机说钱好像是假的,一连换了几张都如此。他办完事才发现,在柜员机提的现金中,竟有8张是同号的。
陈先生打的往提钱的银行赶,在车上他就报了警,同时往一些媒体打报料电话。赶回银行时,是当天下午3时左右。银行一位自称负责柜员机的工作人员表示,陈先生当时没有用验钞机检验,事后已离开银行,假币不能确定是否他从柜员机取的。警察赶到后,也表示证据不足,录证词后表示,如果有问题,可以向法院起诉。陈表示,取钱时很急,虽然有银行保安等人在旁,但没法证明。
陈先生称自己经常早上6时就出发工作,晚上10时才回家,耗不起时间上诉,准备自认倒霉。
银行回应 羊城晚报记者征询当事银行。该银行各级负责人都相当重视此事,办公室王小姐回应,当事人的确是报了警,但没有要求警方提取监控录像等进行取证,当事人携款离开银行后4个多小时后才提出异议,并且不能提供假币是在该银行柜员机取得的实证,银行无法确认其说法。银行有严格的规章制度,所有设备均符合相应规定,因此不可能出现柜员机吐出多张假币的情形。根据当事人的陈述,他是从中间一台柜员机取钱,录像却显示他是在旁边一台机取的,还有类似细节也与其陈述不符。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一负责人证实,人行不时会接到市民从银行收到假钞的投诉。管理机关一定会进行调查,如果有依据,一定会给出一个处理意见,但现在的投诉往往在时间与空间上存在举证的问题,因此证据非常重要。
客户反映从银行取款取到假钞的事件,全国各地媒体已有大量报道,大都因为举证困难而无法追索。
从柜员机提款,市民一般很少会对着监控镜头一张张数钱,即使数,录像也很少能清晰地照下每张钞票的号码。取证的确是普通非专业客户一大难题。
法学专家:现行法律无法解决业 内人士:纳入银行风险管理 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曾东红表示,如果能认定假钞出自银行是事实,从法律上说银行需要负责任,但如没法举证假钞确实是从银行取到的,那么现行法律也无法解决,国外也如此。
曾东红说自己也曾从银行取到过假钞,也因为没办法举证而深受其害。他建议市民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既然举证困难,取款时就主动要求银行验钞,银行也应该提供这种服务;万一拿到假钞,应该向主管机关投诉。这种投诉多了,有利于促进监管。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立则认为,取证困难的确是阻碍解决这类问题的关键之一,一般要求有全过程不间断的监控录像,如果中间有间隔就难以成立。因此,这不是一个法律解决的问题,而是对行业内部法规更加完善细化的要求。验钞对柜员机较难实施,但可以通过硬件提升加以完善,比如在一个封闭空间放置验钞机供客户检验。另一方面,客户也应该提高法律意识,客户有要求银行检验钞票权利,也应注意保存各种证据。
有业内人士认为,科技高度发达,反伪与防伪的成本很高,这类情况在国外一般不追究双方的责任,而把其纳入到银行经营风险的管理范围内,由以盈利为目的经营者一方来承担。银行在加强内控同时,在财务上设一个“假钞摊损金”来分担这种损失。不能保护自己的信誉及客户的利益,对银行来说才是最大风险,这已是国际金融界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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