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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将免除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9月02日16:57
  新华网南京9月2日电(记者 刘巍巍)《苏州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惠及范围覆盖苏州大市内全部户籍人口,单具遗体最高免费金额可达1510元。

  根据规定,凡具有苏州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在苏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苏州市户籍的学生、驻苏部队现役军人、与在苏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并办理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去世后的遗体、公安机关经办处理的无名尸体以及苏州户籍在外地死亡并在外地办理火化的人员,均免除遗体接运、消毒、冷藏、火化、骨灰盒等最高1510元的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此外,城乡居民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人员、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由殡仪馆免费提供普通告别厅。

  根据近3年苏州范围内平均每年死亡4.2万人计算,今后政府每年免除的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将有6300余万元。苏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朱庆华说,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可以减轻群众的办丧负担,让市民更有尊严地享受政府给予的福利。同时,此举将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市场秩序,增加丧葬消费透明度,引导市民自觉接受厚养薄葬、移风易俗、文明办丧的理念,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殡葬服务是社会福利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苏州市各殡仪馆已对城乡五保户等困难群体减免殡仪基本服务费用,2008年以来,累计减免费用超过500万元。2010年底,苏州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颁布实施对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等8类群体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的规定,为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奠定基础。

  作者:刘巍巍
(责任编辑:U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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