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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诉讼骗车牌 ” 事件凸显“营利型司法”

2011年12月20日17:47
来源:湖南电视台-etv《法制周报》 作者:杨涛

    来源:湖南广播电视台-《法制周报》

  《法制周报》特约评论员 杨涛

  今年北京实施了严格的车牌摇号政策。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在个别外地基层法院法官的配合之下,有人通过“假诉讼”过户二手车牌,恶意规避政策,甚至形成了黑色产业链。

  毫无疑问,利用“假诉讼”涉嫌“枉法裁判罪”,当地的检察机关对于这一事件不能不了了之,而应当启动司法侦查程序,对相关法官进行立案侦查,将有关法官绳之以法,以恢复司法公信力。但是,我们恐怕还不能仅仅满足于个案实现正义,还必须追问深层次问题。

  某些地方营利型司法的形成,其实跟一个地方政府官员的营利型行政是分不开的。(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在唯经济挂帅的思维之下,地方政府成为了公司型政府,政府不再是提供公共服务的“守夜型政府”,而是冲锋在经济一线的公司,他们不惜代价拉动经济跨越性发展,增加财政收入,与民争利,举凡征地拆迁、垄断资源,无不看到他们争当士卒。有这样的地方政府和政府官员,就会有一样的司法官员,因为,司法官员同样生活在一方水土之中,营利型思维同样会感染 ; 何况,地方司法机关的人财物还控制在地方政府手中,他们同样要为地方政府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司法机关参与营利的方式就是利用司法公权力,通过司法公权力揽钱收钱,上行下效之下,通过虚假诉讼来收钱就应运而生了。反正,虚假诉讼损害的并不是本地的利益,而是外地的利益、国家的秩序,而钱则是进入本地财政或者法官私人的腰包。加之,司法权力受到有效的监督与制约不多,这更助长他们敢于利用虚假诉讼来收钱,进行营利。

  要防范虚假诉讼的情形发生,防范法官枉法裁判、贪污受贿,大力查处涉案法官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建立加强对法官监督与制约机制,特别是要消除在地方政府和官员头脑中形成的公司化经营行政权力的思维,让政府回归到“公共服务型政府”,法院回归到“公正司法型”司法,让“营利型司法”没有存在的思想土壤。

(责任编辑:徐秀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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