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山东将从明年1月1日起在全省实行高龄津贴

2011年12月27日11:44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济南12月27日消息(记者桂园)山东省老龄办近日通报,山东将从明年1月1日起在全省实行高龄津贴,并建立养老水平同步增长机制。

  据介绍,目前山东各地全部落实了“对百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给不低于100元的长寿补贴金”的规定,包括省财政增发的每人每月100元,全省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最低每人每月200元。部分市县还建立了为一定年龄段及一定生活状况的老年人发放补贴的制度。从明年起将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县按现行经费负担渠道解决。有条件的地方可将高龄津贴范围扩大到80周岁以上老年人。

  山东省还要求建立养老水平同步增长机制。老年人所享受的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水平要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相适应,确保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作者:桂园
(责任编辑:UN015)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