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河津市下化乡老窑头村,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不足千元,在村委会主任选举中却有人开出了“天价”———230万巨款“买”村委主任。在选举中,由于村支部书记、村选举委员会主任史吉堂的指使、策划,村委会主任候选人王玉峰借款230万元分给村民拉选票,结果当上了村委会主任。两位副主任候选人也分别向村民发放14.55万元后顺利当选。(《人民日报》8月21日报道)。
看到这样的新闻,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以前,见过贿选的事件也不少,贿选当村官的事过去也发生过。可是,一个人均纯收入不足千元的村委主任,竟有人开出了230万巨款“买”下来。面对这种“天价”竞选的村委主任,恐怕是前无古人。人们也不禁要问:村委主任到底有多大的噱头?这种民主选举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民主?
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一个村民如何筹集得到如此巨款来竞选?这件事的确让人感到很新鲜。可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一般情况下,一些人为了在竞选中当选,往往采取暗箱操作、私下行贿拉选票等隐蔽方式。可现在,这些小小的村官却如此胆大妄为,明码实价地公开贿选,把竞选场变成了拍卖场,且是那么激烈。这种“竞选大战”与拍卖竞买有什长区别?据报道,“竞卖村委会主任”成功的当日下午,村民们拿着户口本到村委会领取了“选举兑现款”。全村共1300多人,每人领取王玉峰发的1800元,共230多万元。
有一点不能否认,那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村官愿意花天价来购买支持率,来夺得这个“宝座”,他们对回报也不是没有思考。他们绝对不会去白付出,那么这个“回报”将如何实现呢?毋庸质疑,惟一的途径就是从农民身上和村集体经济中榨取。正如老窑头村一些村民所担忧的那样:老窑头村地处吕梁山区,是个比较落后的小山村,手头无钱的王玉峰及两位副主任竟敢如此大胆借巨款买村官,他们上任之后肯定会变本加厉地为自己捞油水!这也不禁让我想起了前些年国家在搞公路建设的时候,一些地方大力提倡“借款修路,收费还贷”。于是在修完路后,一个个收费站都建了起来。如今,这些村官也是一个借债竞选,会不会有一天他们也会向村民“建收费站”来还清债务。更有甚者,他们可能会变本加厉地向村民们巧取豪夺。如此一来,建立在民主选举基础上的民主就必然导致让人难以想象的腐败。
我们知道,农村选举最突出的作用就是给村民获得民主的权利。而选举所体现的民主真谛在于:赋予选民选择的自由,营造参选者竞争的氛围,激发公众参与的热情。赋予选民选择的自由是民主选举的生命,营造参选者竞争的氛围是增强选举透明度,让选民明明白白挑选候选人的重要举措,激发公众参与的热情是保证高质量选举的关键。三者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可如今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是,农民或者说整个民众的民主觉悟并不高,权利意识并不强,对待自己的民主权利也很消极。这无形中给了贿选者以可乘之机。另一方面,贿选使选举从一开始就变了味,成了“豆腐渣地基倒顶歪”。我想,竞选之所以成了竞卖,民主权利之所以成了竞卖品,暴露正是部分农民民主意识的淡薄和民主权利保障机制的缺位。
可如今,在老窑头村的选举中,这种民主不在是自由,不再是公平竞争,也不再是群众的参与热情,惟有的就是金钱驱使。一旦民主政治打上了金钱的烙印,又谈何民主?没有了民主,又谈何公民权利?没有了公民权利,又谈何为公民?可以说,老窑头村的这种村民民主选举是一种“政治悲剧”,它不禁伤害了村民,也伤害了民主。
因此,有关部门应该采取积极措施建立和完善民主权利的保障机制、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公民自身也要加强自身民主权利意识,积极投入到民主政治活动中来,并充分、科学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只有“双管齐下”,才能保证农民的民主权利的价值得到真正体现,才能避免村官竞相拍卖、民主权利成为竞卖品这类“政治悲剧”的重演!
(作者 陈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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