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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乞区是维护市民权益 |
近年来,城市街头尤其是繁华地段的乞丐日渐增多,随处可见各式各样的乞讨人员,他们或蹲或躺,或要或缠,不但严重影响城市形象,还阻碍了交通、路人行走等秩序,更存在许多危害社会秩序的隐患,许多市民对此怨声载道。[全文][评论] |
从城市规范化管理上来看,“禁讨区”是合情合法的,因为目前乞讨群体当中出现的最大的问题就是乞讨者的职业化,他们成为团伙后,操纵老人和孩子乞讨,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一些乞讨者也是受害者。城市文明需要长效的公共管理机制,清洁的城市,是现代文明的标志,“禁讨区”的设立正是要达到这个目标。[全文][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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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政府在出台这个规定的同时,明确指出了对乞讨人员进行救助的具体办法。具体办法是: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如果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应劝其向锦州市救助管理站求助,对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有引导、护送的责任;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传染病人,应尽快送到指定医院进行治疗,并告知市救助管理站,待其病情稳定后,由市救助管理站负责救助。[全文][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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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乞者更应受善待 |
乞丐会损害城市形象吗?城市是需要一定形象的,但这种形象应有一个内在的东西,这就是可贵的人文精神,这就是博厚的同情和关怀。在社会一时还不可能消除贫困的时候,应该为困难人群创造生存条件,包括就业条件,以便从根本上消除行乞现象,从而以闪光的精神文明让世人注目,而不是以冷硬和缺乏人情味的、不人道的形象让人们背离精神文明。[全文][评论] |
“这是市民的环境权与行乞人员获得帮助的权利之间的矛盾,禁乞立法实际上是在寻求二者之间的某种平衡。”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振民教授认为,设立禁讨区(即“禁区域”)是一种社会歧视,一种权利的不平等,有损社会公平和公民人身自由。“禁行为”而不“禁区域”,还可保护真正的乞讨者,保护了他们的正当权利,因而更具合理性。[全文][评论] |
靠强制方式将乞讨者清理出城市,只能得到短暂的、表面上的光鲜。对于真正负责任的政府而言,不仅要承认并保障乞讨自由,还应当致力于消除贫穷,为百姓安居乐业、自由生活提供更多的社会福利。这才是最终消灭行乞现象的根本途径。[全文][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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