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体系包括宪法及刑法、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7个法律部门,意味着“大厦”的体系框架打好了。但是,它还需要完善、充实。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以后,今后我国法治的重点应当从重视立法过渡到重视执法、司法工作,确保做到“良法善治”。[详细]
如果没有遵守执行,再好的法律也是一纸空文。有些地方存在的情况是,权大于法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尽管法律比过去多,但得不到好的执行。因此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依法执政也是一个重心所在。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要严厉制裁违法者,增加违法的成本,让守法者得到实惠,从而使法律真正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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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政府的第一要义是保障人民的权利,而要保障人民的权利,就必须限制政府的权力,建设“有限政府”。权力过于集中,是由于缺乏公开、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所以,还要畅通监督渠道,除了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外,还要打通人民监督政府的通道。[详细]
不少人可能会认为,关于立法的提案、议案和建议最好提,无论什么社会问题,似乎都可以通过立一个法律去解决。其实不然。如果负责任地去看待立法,真正了解法律案的严谨,就知道立法建议和议案其实是最难提的。问题可以随口提,批评可以张口说,可立法案的技术难度是很大的,不是拍脑袋和灵机一动的事,它是一个需要专业技术和专业理性的复杂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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