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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宜黄拆迁自焚问责具风向标意义 但不够明了

来源:央视网
2010年10月13日01:57
[提要] 宜黄事件让县委书记和县长被免职,这得到了多方好评,但仍有语焉不详之处,比如两人被免与事件究竟有什么关系并未说明。新华社评论称,“虽然这只是行政问责的第一步,但避免了以往类似事件处理不了了之,处理结果缺少事实真相和细节的支撑,问责的力度难免打折。”虽然能否掀起一场“拆迁问责”风暴有待观察,但具有风向标意义…[我来说两句]
  9月10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在拆迁期间发生一起烧伤事件,拆迁户三人被烧成重伤,疑为自焚。拆迁户家人罗志凤和叶忠诚在楼顶。
9月18日,钟如九和家人被强行带上一辆大巴拉回宜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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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江西宜黄拆迁自焚事件 书记县长均被免

  主持人(董倩):

  欢迎收看《新闻1+1》。

  江西宜黄拆迁自焚事件发生之后不久,日前有关部门做出了免去宜黄县委书记和县长职务的决定。这个决定得到了多方的认可和好评,但是决定中也有一些语焉不详的地方。

  (播放短片)

  字幕提示:

  2010年10月11日 新闻

  主持人:

  经抚州市委研究,报江西省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免去邱建国中共宜黄县委书记职务,免去苏建国中共宜黄县委副书记职务,提名免去其宜黄县政府县长的职务。

  解说:

  书记,县长,拆迁,自焚。今天,尽管江西宜黄拆迁自焚事件已经过去了一个月,但有关这一事件如何处理以及事件的后续却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热点。

  今天,宜黄县党政一把手双双被免职出现在很多媒体的显著位置。而从上个月17号抚州市委宣布,要对宜黄事件进行官员问责以来,有关部门对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的立案调查也已经过去了22天。立案调查有没有最新的结果,书记、县长被免职与拆迁事件究竟有什么关系?有关部门在宣布邱建国、苏建国被免职的同时并没有进一步地说明。

  字幕提示:

  9月10日上午江西宜黄发生一起拆迁自焚事件。

  31岁的钟如琴、59岁的罗志凤、79岁的叶忠诚当场被烧成重伤。

  几天后叶忠诚去世。

  9月16日清晨,钟如翠、钟如九姐妹要上北京接受采访,在南昌机场遭到以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为首的多人拦截,不得不躲进女厕所。

  9月17日晚,邱建国、苏建国被立案调查的决定刚刚宣布后,以宜黄县长苏建国为首的数十人在医院抢夺叶忠诚尸体

  10月9日,宜黄县县委书记邱建国、宜黄县县长苏建国双双被免职。

  解说:

  今天,除了宣布两人被免职外,江西省有关部门也没有具体提到将对邱苏二人如何处理。而事实上,在抚州市委9月17号宣布,要对宜黄县委书记、县长立案调查以后,邱建国和苏建国也一直在主持宜黄县委和政府的工作,并且对媒体表示说,以后要改变行政思路,更多关注民生。>>>专家称宜黄县委干部免职不是撤职 不妨碍任他职 

  今天,针对这一事件的最新进展,新华社《每日电讯》也发表了“宜黄事件能否让"拆迁问责"硬起来”的评论。评论认为,“虽然这只是行政问责的第一步,但避免了以往类似事件处理不了了之,但这一处理结果并未附带原因和责任说明,相关责任人究竟扮演了何种角色,目前仍不清楚。缺少事实真相和细节的支撑,问责的力度难免会打折。”好在,这仍然是一个宜黄事件行政问责的阶段性结果。宜黄事件的处理能否掀起一场“拆迁问责”风暴,仍有待继续观察。新京报:希望不只是个案 公众需看到制度性进步

  主持人:

  王教授怎么看待宜黄县党政一把手都被免职这件事儿?您个人的意见。

  王锡锌(特约评论员):

  我觉得首先它是具有一个风向标的意义。今天有很多媒体说,宜黄拆迁事件问责的最新进展具有历史性意义。我想历史性意义可能还需要来观察,但风向标的意义是比较明显的。为什么会说有这样一个风向标的意义,因为我们看到最近几年来,应该说因为征地、拆迁引发的这种伤人,甚至是致人死亡的事件已经发生了很多起,应该说这样的事件社会反响非常强烈,影响非常恶劣。但是在很多事件中,尽管发生了这样和那样的事件,但许多负有责任的人员,包括一些地方的领导并没有因为类似的事件发生而受到责任的追究。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宜黄这一次县一级党政一把手因为这个事件而被免去职务,它无疑具有风向标的意义,以后官员可能在考虑这种拆迁,不论是拆迁的理由还是方式的时候,可能需要去考虑这样一个问题。

  主持人:

  您刚才说是风向标的意义,刚才您说历史性的意义我觉得也有,如果从历次拆迁被问责来看,这的确是历史上的第一次。

  王锡锌: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是第一次,但是如果对未来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我觉得还需要看问责的后续到底如何发展。

  主持人:

  您说到这,事发以后有几个关键性的转折点。当9月10号事发以后,9月17号是一个转折点,因为就在那天晚上相关方面对于县委书记和县长给立案调查了,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程序,什么叫做立案处理,谁对他们进行立案调查?

  王锡锌:

  其实根据中共中央发的《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里面,要对党政领导干部,现在也是要依照一定的程序、权限来进行的,通常来说主要是有两个部门:一个是纪检监察部门;另外一个就是组织部门。根据他们的权限和事由对于可能有问题的、需要承担责任的领导干部启动问责程序,而启动问责程序的第一步自然就是立案调查,要看一看有没有问题,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主持人:

  然后就10月9号做出了一个免职的决定。这其中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在事发之后不久,被他们调查了以后,抚州市委曾经向新华社递送过一个稿子,他们当时市委的意见认为在整个拆迁过程中并没有非法的地方。

  王锡锌:

  没错。

  主持人:

  但是今天我们看到的处罚,把这两个领导都给免职了,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大的变化?

  王锡锌:

  应该说这也正是前面你讲到的,宜黄问责到目前为止应该说具有这样一个风向标的意义。但是为什么我们不能说它具有历史性意义,因为问责前面的阶段依然还存在一些问题,其中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刚才所提到的,问责的事实到底是什么,基于什么样的事实来对他们这两位书记和县长一把手要进行问责。

  主持人:

  您说它没有说清楚?

  王锡锌:

  因为我没有看到。而且更直接的,我们看到在9月17号进行立案调查,可是9月20号的时候抚州市委市政府就给新华社发了一个情况说明。在这个情况说明里面,他们说了宜黄县的对钟如奎房屋的拆迁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申请了强拆,全程没有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既然抚州市委市政府做了这样的定性,也就是说这个拆迁过程本身一切都是合法合规的。可是既然市委市政府说了它是合法合规的,现在又免去他们的职务,这里面的理由到底是什么,事实到底是什么,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定性有没有改变,这个事实和理由如果不出来,公众会有很多的疑惑。其实我想背面县委书记和县长他可能也要问。

  主持人:

  他们自己可能也有这样的疑惑。 我们来看这一份处理决定里面谈到,此次宜黄县党政主要领导的调整跟今年9月10号发生的拆迁事件有直接的关系。但是这个决定里面,我们又无从去寻找这个直接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您怎么看这种表述?

  王锡锌:

  因为我们看到整个拆迁事件,不是说整个拆迁活动。拆迁事件至少分为两个部分,第一个是拆迁过程中一些拆迁的行为,比如说拆迁是不是有暴力,拆迁会不会动用一种胁迫的方式等等;另外一方面,拆迁事件特别是相应的这种自焚事件发生以后,有所谓的在女厕所围堵的事件发生,还有所谓抢尸的事件发生。

    延伸阅读:宜黄官员谈拆迁引发争论 开实名微博成“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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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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