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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运城深陷退房纠纷 购房者称已委托律师发函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2010年10月18日01:25

  亚运城深陷退房纠纷

  10月16日,多位购房者与开发商、销售商代表暂时达成一致:先写一份退房申请,开发商于本周五答复。他们并向本报记者证实:销售曾建议因新政而导致无法贷款购房的人办理假纳税证明。

  ■本报记者 王松才

  多位购房者指称广州亚运城销售方式存在欺骗行为,并因遭遇楼市新政而无法履行买房约定,要求退房未果(详见本报10月13日报道)。近日,多位购房者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透露,他们已经委托律师维权,并给亚运城发去了律师函。

  建议购房者做假证明遭拒

  广州本地人刘女士是首次购房,9月28日到亚运城去签了认购书。10月16日,她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回忆说,当时,场面很混乱,销售只跟她留了几分钟的考虑时间,她便在销售人员“快定,你不买还有人买”的催促声中匆忙交了2万元定金,并签了认购书。

  “认购书条款对我很不利。我只能承受两成首付款,但认购书上写的是五成首付,销售告诉我这只是样板,除了一次性付款外,所有的认购书付款方式都是五成首付。”刘女士告诉本报记者,当时如果不签认购书,销售告诉她定金也无法退回。第二天的楼市新政出台后,她的首付款变成了三成,这导致她无力承担,因此要求退房。

  外地户口的陈女士因无法提供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或纳税证明而导致无法贷款买房,要求退还定金而遭开发商拒绝。后来,她的销售顾问告诉她有办法可以解决贷款问题,就是花几百块钱可以办理假的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但销售的这一建议遭到陈女士的拒绝。“这不是作假吗?我不敢,万一查出来,我怎么办?风险太大了。”陈女士告诉本报记者。

  亚运城购房者吴先生等数人对本报记者证实了销售建议因新政而导致无法贷款购房的人办理假纳税证明的做法。

  购房者称已委托律师发函

  在讨要定金遭拒后,陈女士等人便找了律师维权,并委托律师给亚运城发去了律师函,但截至目前,陈女士等人尚未收到开发商方面的回复。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向陈女士等人提出要看律师函,陈女士等人表示当时他们委托的这位王姓律师只让委托人看了看内容,拒绝了他们复印律师函的要求。

  16日,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致电购房者委托发律师函的王律师,他在电话中表示,他想低调去做此事,不想张扬,并称这是他的策略。对于本报记者想要核实的问题,他表示“不会答复。”

  “我们也觉得律师做法很奇怪,他说不让复印律师函的原因是怕我们传到网上去。”陈女士告诉本报记者。

  “我不知道,但我们法律顾问是否收到此律师函我就不清楚了,可能他那里会有。”17日,广州利合有关人士回应本报记者说。

  购房者吴先生等数人对本报记者证实了的确有购房者给广州利合发律师函维权的做法。

  购房者已提交退房申请

  10月16日,亚运城购房者吴先生和20多个购房者一起去找开发商协商退房事宜,经过数个小时的谈判,吴先生等人和开发商、销售商代表暂时达成一致:先写一份退房申请,开发商于本周五答复。

  吴先生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在经过多次努力后,代理商也给他写了一份说明:如果吴先生因第三套房而无法办下贷款,代理商则建议开发商给其退款。

  “亚运城的代理商易居和合富辉煌两家在销售过程中明显就是欺骗购房者。”刘女士告诉本报记者,在不知道户型、朝向、具体价格、认购书条款的前提下非要购房者先交定金,然后再签认购书,结果很多购房者看到认购书后就知道上当了,但是如果不签字的话,定金也要不回来了,只好签了。

  亚运城开发商广州利合10月12日曾回应本报记者说,购房者签认购书之前是签订了一份服务确认表,这是对其表示清楚有关条款内容的确认。而多位购房者对本报记者否认了开发商的这一说法。

  “如果开发商不承认的话,我可以跟他当面对质。”购房者邱先生对本报记者表示。

  广州利合相关人士17日就此问题在电话中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每一个购房者都会签这个服务确认书的,开发商那里都有证据。对于本报记者提出的“能否把服务确认表拿出证实一下”的要求,广州利合相关人士表示,确认表上有客户资料,不能提供给记者。

  而据购房者对本报记者反映,由于多数购房者是先交定金后签认购书,实际上购房者交定金后,则被销售人员告知如果不签认购书定金将不会退还。

  而本报记者看到的引起买卖双方争议的认购书上的付款方式2——银行按揭中的条款约定:本条贷款数额仅为认购方申请的意向,认购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的年限、金额、利率以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出售方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如认购方的申请未获银行批准,应及时变更付款方式,否则按本认购书第二条第7款处理。

  而该认购书第二条第7款规定:如认购方不履行认购书约定的义务,认购方已缴付的定金不予退回,出售方有权另行处置该物业且无需通知认购方。

  “按照该认购书条款,就是说,如果我从银行贷不了款,责任不在开发商,而在我,那么我的定金也就收不回来了。”购房者说。

  开发商称正在商议解决办法

  广州利合相关人士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目前开发商正在收集要求退房者的意见。从实际情况来看,退房主要是因为外地户口限制、三套房限制等政策原因引起的。

  “从法律角度来讲,这种情况既不属于甲方也不属于乙方的原因。你不能说发展商有钱,业主是弱势群体,这个责任就应该由发展商来承担,对不对?”上述广州利合有关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说,由于广州利合是由5大开发商组建的新公司,很多东西尚没有经验可以借鉴。针对有客户要求退房的情况,“有客户也提交了情况说明,但具体怎么处理,公司领导还正在商议解决办法,当然我们也要咨询法律界人士的意见。”

  广州亚运城购房者的遭遇并非个案。据新京报17日报道:签下购房协议当天,国务院就出台禁止为第三套房发放贷款的楼市新政,这让已经交了定金和部分首付的刘先生无力再购买,但开发商却拒绝退款。16日记者获悉,北京通州法院判决刘先生不构成违约,开发商须全额退款。这是楼市新政引发的解约潮中,首起判决开发商败诉的案件。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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