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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墓事件又起波澜 8人检举河南省文物局违纪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12月06日19:14

  曹操墓事件又起波澜 8人检举河南省文物局违纪

  近来略显沉寂的曹操墓事件又起波澜。12月5日,记者从河北律师韩甫政处获悉,他与对曹操墓持假立场的学者倪方六、吴锐、张国安等共8人,采取联合署名的方式,已于日前向国家监察部发出《检举书》,检举“河南省文物局在安阳西高穴墓葬考古发现的文物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并请求“国家监察部依法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撤销被检举人“曹操高陵”的认定,责成依法予以重新认定”。

  8人实名“检举”河南省文物局

  记者了解到,此次检举人共有8人,分别是倪方六(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语言文化学院兼职教授)、吴锐(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胡觉照(原工作单位西安市委党校教师)、张国安(魏晋史学者)、林奎成(河南省开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廖伦焰(中华人民共和国日史编辑委员会)、陈议(江苏长三角律师事务所律师)、韩甫政(河北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此次检举书由河北律师韩甫政起草,被检举人为河南省文物管理局。

  据韩甫政律师透露,检举书11月29日书就,12月2日,该检举书通过特快专递寄出,12月3日国家监察部收到。此番检举事项是,被检举人在安阳西高穴墓葬考古发现的文物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检举请求国家监察部依法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撤销被检举人“曹操高陵”的认定,责成其依法予以重新认定。

  检举人:“曹操墓”事件源于文物认定标准未出台

  据了解,检举的事实主要为2009年10月1日实施的《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属于部门规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所规定的法的效力。该《办法》第一条二款规定,“本办法所称文物认定,是指文物行政部门将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化资源确认为文物的行政行为。”

  2009年12月27日,河南省文物局在北京召开了安阳西高穴墓葬考古发现的新闻发布会,宣布安阳西高穴墓葬考古发现为“曹操高陵”。自此,“曹操墓”真假之争便成为了社会公共事件。

  检举人认为,11个多月来,“曹操墓”真假之争,大都停留在学术或考古层面,而忽略了文物认定是法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因而忽视了其中所暴露出有损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的问题,因而掩盖了被检举人在安阳西高穴墓葬考古发现的文物认定过程中,是否“合法行政”、“程序正当”、“诚实信用”等问题。

  “曹操墓”真假之争,之所以成为公众乃至世界高度关注的公共事件,原因固然很多,但在法律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所明确要求的文物认定标准28年来一直未制定出台,被检举人在安阳西高穴墓葬考古发现的文物认定过程中,没能做到“合法行政”、“程序正当”、“诚实信用”等,则是最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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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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