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首席记者 王彬)如果企业拒绝或者控制工资集体协商,员工可能只能选择离职,吃哑巴亏。昨天,工会界别委员将加快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立法作为团体提案提交,希望工资集体协商能通过立法解决目前在推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全国总工会针对当前社会劳资矛盾的演变和增加趋势,去年向全国各级工会组织提出了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普遍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要求。虽然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对集体谈判均有规定,但比较原则,还不健全不完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部颁规章效力又比较有限,缺乏强制力,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无法可依,企业很可能并不配合工资集体协商,员工无法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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