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 摄影/中国网 王锐 |
起征点再提高500元解读:减低低收入纳税人税负
中国网6月30日讯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6月30日(星期四)下午16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行政强制法草案等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网现场直播]
国家金融报记者: 我注意到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在二审稿当中起征点是3000元,但是经过几天的审议后,这个数额提升到3500元,这是一个比较出人意料的结果,请问是这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在此之前全国人大公开征求意见中,收集到了23万条意见,有38%要求修改起征点,请问全国人大在这次审议中是如何考虑公众这些意见的?
李飞: 从200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为了进一步做好立法工作,加强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凡是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都通过全国人大网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的意见。大家都知道,前几个月,那时候制定车船税法的时候,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把这个草案全文公布,社会各界都非常关注,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来自社会公众的意见,那次经过认真的审议和不断完善,车船税法大家也比较满意,比较符合实际,切实可行。这次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也采取了这样的做法,公众踊跃发表意见,大家都知道有8万多人提出了23万多条意见,虽然二审最初提交的修改方案是对3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没有修改,但是在工资、薪金所得适应的第一级税率上,将5%的税率降到3%。据统计,纳税人当中70%的人都是集中在第一级税率来交税的。也就是说,从5%降为3%,加大了对工薪所得纳税人中70%较低收入人群的减税力度,这符合这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方向,尽量减低中低收入特别是低收入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当然,大家都知道,立法的过程是不断完善的过程,所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会议审议修改方案的时候,还有一些委员提出,是不是能够再加大减轻税负的力度,在起征点也就是减除费用标准上再往前走一步。因此最后通过的修改决定将减除费用标准定为3500元,即在3000元的基础上又提高了500元。不要小看这500元,原来3000元起征点的时候,已经有4800万人不用纳税了,这次又增加了1200万人,达到了6000万人不用纳税。所以说,法律的审议是不断完善的过程,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真正发扬民主,科学立法,体现了中央关注改善民生的精神,给中低收入者很大的减免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