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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营商手中有这样一份神奇的“红名单”,只要你上了名单,垃圾短信将远离你的手机。不过要上这名单,你得是一定级别的领导才行。这几年垃圾短信的效果一直不佳。民众被垃圾信息骚扰的现实始终未变,各种垃圾短信、诈骗短信数量一直增加。各运营商常摆出一副非不为也实不能也的委屈姿态:我们也想阻止,但技术上还实现不了。“红名单”的曝光表明,治垃圾短信,运营商不是不能,实不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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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短信到底是如何产生的?
“红名单”让垃圾短信远离“重要人物”
治垃圾短信并非不能,实为不愿
运营商手中掌握了大量的用户信息
“红名单”涉嫌歧视普通用户
“红名单”是一种特权制度
 
垃圾短信到底是如何产生的?

垃圾短信到底是如何产生的?

 ——“红名单”让垃圾短信远离“重要人物”

  每个手机用户可能都遭遇过垃圾短信的骚扰。它不仅干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还让不少人因此落入骗局。这些垃圾短信从何而来?垃圾短信为什么会如此泛滥?运营商手中有一个神奇的“红名单”,只要你被列上了这份名单,垃圾短信、推销电话就将远离你的手机。只不过,能够上这份“红名单”的,可不是普通人,你得是一定级别的领导才行。

生存根本:端口号是垃圾短信存在的土壤

  手机短信按发送源一般可分两种:手机对手机发送和端口号对手机的群发。所谓端口号,一般是指由移动SP商(增值内容提供商)或企业向无线运营商申请的、可以统一群发短信的特殊号码。通过端口号,在短时间内群发大量短信,成本也比点对点发送要低。于是端口号成为大量群发公司做生意的起点。他们先购买几个或几十个预付费的手机号码,用群发器或软件群发。通常可发多达几万条甚至几十万条。有统计显示,超过90%的垃圾短信是通过端口号群发。

利润丰厚:几分钟赚数百元

  “赚取高额短信费差价”已经成为这些地下短信公司的“生财之道”。以深圳一家运营商推出的一项有包月群发短信功能的业务为例,其短信套餐资费有9种,分别为每月1000元至5万元不等的月租,折合每条短信最低为0.05元。而如果地下群发公司使用短信群发器或短信群发软件,发送一条短信的成本只要0.02元或更少。“群发公司非常赚钱,发送1万条短信就能挣几百元,而这个过程仅需几分钟。”一家运营商的相关负责人私下对记者感叹。

如何定位:地下短信公司手中有大量客户信息

  如此多的手机用户,群发短信发给谁呢?一名记者假装要给餐馆做广告,找到了这样一家地下短信公司,这个公司的老板向记者这样介绍,根据记者所开餐馆的规模和档次,可以选择不同的目标人群。比如,可挑选那些每月话费在100元以上的用户群,也可以选择有车一族等等。他们手里有很多这样的客户资源。对于记者关于“哪来这么多的客户资源?”的疑问,他神秘地说,这是他们长期积累的结果。而这些信息的来源,很多都是来自于手机运营商。[详细]

风险规避:“红名单”排除“重要人物”

  市民杨先生因不堪垃圾信息袭扰,将电信运营商告上了法庭。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运营商的律师称:接到传票后,他们已将原告列入“红名单”,通知全体代理商不得再向杨先生电话推销、发送广告短信,那份“红名单”基本都是省市领导级别的人。其实类似的事件早在09年济南移动被曝出售用户信息时就曾从侧面曝光过,为避免垃圾短信发到相关部门领导那里,运营商利用技术手段,将一些“重要人物”的手机号进行屏蔽,以免其像普通用户一样收到垃圾短信。[详细]

 治垃圾短信并非不能,实为不愿

 ——运营商手中掌握了大量的用户信息

治垃圾短信并非不能,实为不愿
 从常识和常理分析,消费者花钱购买通信商提供的服务,就有获得免打扰的权利,“红名单”的存在说明,垃圾短信并不是治不了的。从传播途径来说,大量垃圾短信完全是通过通信商发出的,通信商有消除垃圾短信的义务;从保护个人隐私和通信畅通的角度来看,通信商至少对垃圾短信有放纵之嫌,本身难辞其咎。
借口:垃圾短信给用户更多便捷

  一名记者这样记述自己收垃圾短信的经历:“上午9点,手机传出一声提示音。打开一看:我公司可提供销售、增值、地税发票……10分钟后,又是一条推销各种机打发票的短信;刚静下来,又是一声,飞机票,本市最低价;十几分钟后提示音又起,卖房,打五折,精装;5分钟后又一条:小额贷款,替您保密……从9点到12点,这样的信息共收到12条。”在“红名单案”中,电信的律师称:“垃圾信息某种程度上给生活带来便利,发送推销信息和电话给客户,是为了让你的生活更加便利、更加美好”。至少从数量上来说,海量信息的发送确实很便捷。

委屈:治垃圾短信,运营商的委屈

 这几年,政府部门整治垃圾短信的效果一直不佳。民众被垃圾信息骚扰的基本现实始终没能改变,各种垃圾短信、诈骗短信数量一直增加。各运营商也常摆出一副“非不为也实不能也”的委屈姿态:我们也想阻止垃圾短信,但技术上现在还实现不了。现在看来,这真是不折不扣的忽悠,能列出领导免骚扰名单,一刀切地阻断垃圾短信,应该更加容易才是,何来“技术上做不到”一说。能够解释普通人不能避免被骚扰的,只有运营商的利益——“全体代理商”能带来滚滚财源,运营商当然乐得拿消费者当招财工具,又怎会舍得放下嘴里的这块肥肉。

根源:垃圾短信是运营商的盈利手段

  09年,央视记者在暗访中发现,济南移动的垃圾短信业务为800元/万条,平均每条8分钱。 据移动公司相关人士介绍,除了传统的短信群发器,有些移动公司还采用了一种方式小区短信,小区短信就是以基站作为发送中心,向基站覆盖区域内的移动用户发送短信。 这一发短信系统每分钟可以发送1.5万条。据悉,移动公司可以对用户的手机进行定位,或按照相关规则对用户进行分类,并依照这些分了类的用户资料,向用户发送各种各样的推销短信。记者在暗访中发现,移动公司除了利用用户信息开展发送垃圾短信业务以外,还将用户信息出售给“代理商”,并让有发送垃圾短信需求的客户通过该公司发送垃圾短信。[详细]

红名单”涉嫌歧视普通用户

“红名单”涉嫌歧视普通用户

——“红名单”是一种特权制度

  “红名单”也是一种歧视,是一种特权,是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强制交易。运营商竟将垃圾短信视为为公众免费提供的便捷,而不经允许的强制推销,这个逻辑让人无语。

运营商并不怕得罪消费者,而怕得罪权力

  电信服务商该对谁负责?是对领导,还是对消费者?从“红名单”可以看出,电信商并不怕得罪消费者,而怕得罪权力,这是由电信商的垄断地位所决定的,把领导搞掂,就不怕消费者。甚至可以说,电信商搞出“红名单”,一边通过骚扰普通消费者来攫取暴利,一方面却让领导看不到种种垃圾短信(其中不乏办假证等违法短信)。这是搞“上下相蒙”,闭塞上听,粉饰太平,为领导人虚构出一个平安、纯洁的“波将金村”。这是违背企业,特别是国企的社会责任的。

“红名单”制度不是VIP服务

  “红名单”制度跟VIP服务不同。打个比方,正常的VIP服务,是让顾客进包房高消费;而“红名单”是一种特权制度——非特权者只能吃“地沟油”炒出来的菜。没有特权,就没有起码的合格服务。正如“红名单”案原告杨先生所强调的:“不被垃圾信息干扰,本是普通市民享有的基本权利,而不应该是特别施舍。”难怪民众对垃圾信息的意见已然沸反盈天,在官员们那里却也唤不起共鸣,原来有级别的人都调整到“免骚扰”的状态了,或许,领导们还在满腹狐疑,哪里有什么垃圾短信?

普通民众就该被列“黑名单”之中?

  “红名单”制度不是以市场为配置依据,而是以身份、权力为配置的依据,不被垃圾短信骚扰的只有“省市领导级别的人”。这背逆了“从身份到契约”的社会文明发展轨迹,回到了人分三六九等的身份社会,以权力来分配资源。这也严重刺痛了公众对社会公平的期待。“红名单”的“杀伤力”,不亚于今年5月媒体曝光的北京一些政府机关自办蔬菜水果等食品供应基地,搞食品“特供”。其机制是一样的,当决策者不再与公众分享共同的社会经历、不再承担共同的风险时,就会发生“社会断裂”,这就会影响政策制订的公正性。[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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