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搜狐新闻
 
 
 

  国务院法制办近日公布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广征民意。意见稿对女职工产假等作了细化,但是新的规定却让不少人产生了疑问:意见稿虽然将产假延长至14周,却晚育假却没有提及,甚至怀疑很多晚育女性所享受的假期实际上是变少了?

转发至: 搜狐微博 白社会 人人 开心网 豆瓣
98天产假谁的福利谁的浮云?
“一增一减”不要成文字游戏
产假延长别让晚育假“流产”
“晚育派”不是少数派,他们的权益需保障
“晚育假”不能被绑架,别让“晚育妈妈”们吃亏
延长产假和晚育假本来就不该是冲突
 
一生一死一伤,重病袭来困难家庭不堪一击

98天产假谁的福利谁的浮云?

 “一增一减”不要成文字游戏

  【中国之声】主持人:原来晚育还多30天,可这次政策没提,以后没有了?专家:应该是。主持人:为什么?专家:因为现在女性大多都是晚育。主持人:那就是说大部分女性的产假时间其实减少了?专家:可以这么说吧。
  @袋鼠宇:原来产假延长到14周,却取消了晚育假,就现在的状况下,其实是产假变相缩短了……
  @静静糖Gill:国务院出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取消了晚婚晚育的两周产假,强烈反对啊。

增:产假增加由90天增加至98天

  意见稿拟将女职工产假由90天增至98天。征求意见稿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征求意见稿参照原劳动部有关规章,细化了流产假期,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专家认为,这两项规定直接保护了妇女职工的身心健康,使得妇女能在怀孕或者生产后有一个比较长的时间调节自己的身体,完全健康后再走上工作岗位进行劳动。[详细]

减:新规晚婚晚育者假期反减少?

  网友计算:原来可休的产假天数=90+30(晚育_+35(独生子女)+15(假如是剖腹产)=170天,实行国务院号称增加了8天的产假之后=98(14周)+14(剖腹产2周)=112天。
  *小编注:这次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所修改部分其实针对的是1988年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原规定中也没有晚育假。晚育假的规定见于《计划生育条例》及《婚姻法》,晚育假属于计生部门管辖范围内,这次条例会不会影响到晚育假,尚不明确,还需相关部门解释。

惑:晚婚晚育假期减少是与国际接轨还是鼓励及早生育?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表示,这是因为晚婚晚育在过去是一个少数人的行为,现在基本上所有人都是晚婚晚育,所以没有必要再加以特殊对待。这样算下来女职工的产假其实不是变多了而是少了。他表示,现在产假的规定更多是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出发的。

各国产假一览

国家
产假
陪护假
英国
1年产假。头6个星期可领取90%的工资,以后的33个星期,每周可领取最多112.75英镑,再以后的13个星期,不领取工资。
两周带薪假期。
法国
妈妈生第一个孩子时,可享受20周100%工资的产假;生第二个孩子时,妈妈可以领取40个星期的100%工资;妈妈生的孩子越多,产假期间领取全额工资的时间就越长,同时享受的津贴/补助和税收减免就越多。
两周带薪假期。
德国
享受每月最高1500欧元,67%工资的10个月产假。
可休12月的带薪产假,工资每月为原工资的65%,但上限不超过1800欧元,单身父亲则享有14个月的此类带薪假。
西班牙
享受领取100%工资的是16个星期产假,之后的3年产假,不领取工资。
13天,如果是二胎,还可以顺延两天。
芬兰、古巴
可以享受长达至少52周的全薪产假。
美国、澳大利亚
无薪产假。
日本
14周,60%工资。
太田市的工作男性在自己小孩出生第一年中,必须在家中休满40天带薪产假。且在回工作岗位后,必须递交"奶爸札记"。
韩国
90天,100%工资。
三天无薪产假。
瑞典
2个月带薪假期。
挪威
12周带薪假期。此外,母亲没休完的产假可以转给父亲。

 产假延长别让晚育假“流产”

——“晚育派”不是少数派,他们的权益需保障

医保覆盖90%以上人口 但城乡仍两权分立
  有网友担心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性别歧视,“不知休足产假回来,职位会不会保住。”很现实的情况是,即便多数用人单位不会跟做妈妈的职工过不去,但现在岗位竞争激烈,女职工歇完产假后归来,原来岗位已有人顶替,自己被“架空”的情况比比皆是。

剩男剩女:高不成低不就,生存压大物质先达标

  网友hdhf87认为很多剩男剩女都是白领,"学历、职务……这些都要考虑,标准多了选择的范围就小了,不是缺技巧,是自己给爱情定的框架太多。"网友"事实说话"认为:"现在年轻人生存压力过大,房子、车子,感情的物质基础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很多男青年,物质基础不达标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

一拖再拖成了晚婚晚育族,却难享“晚育假”

  在北京某公司工作的小琪正在休产假,却被单位电话通知马上返岗上班。“产假明明还有1个月,为啥要我提前上班?”小琪得到的答复是,她没有北京户口,不能享受1个月的晚育奖励休假。不光是小琪,所有不在户籍地工作的“流动妈妈”都因为一个政策空白点而无法享受这个为计划生育做出贡献应得的奖励。

医保公平,还要等多久?

“晚育假”不能被绑架,别让“晚育妈妈”们吃亏

——延长产假和晚育假本来就不该是冲突

  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传教育处处长燕宁有不同看法。她认为,征求意见稿与计划生育条例里面的奖励政策不冲突。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明确,“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
“国家明确了奖励方式是延长产假,我们江苏也制定了相关条例。”燕宁介绍说,《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对于这类人群江苏也有界定,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
“我认为,不管产假怎么定,我们只要在产假的基础上延长晚育假就行了。”[详细]

休假权保障措施不跟上,有空名难落实

  北京友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树友表示,各地对晚育奖励规定往往附带有户籍等限制,这不符合计划生育大政策的原则,对某些群体来说甚至是一种歧视,应当予以修正,让所有符合条件的人都能享受到同等的国民待遇。应尽快打破生育政策的地域限制,对为实行计划生育这一国策做出贡献的女性一视同仁,别让“流动妈妈”们吃亏。吴律师说,在法律层面上,虽然各地计划生育条例都做出了带有限制条件的规定,但对于劳动者来说,享受符合国家大政策的福利待遇应当属于劳动关系的一项内容,应执行劳动关系实际发生地的规定。



  更多>>
2011.11.22 2011.11.18 2011.11.17 2011.11.16 2011.11.15
虚高药价,全是医生的罪? 一生一死,社保的悲哀 应对 北大
2011.11.14 2011.11.11 2011.11.10 2011.11.09 2011.11.08
煤气罐:身边的 楼市 杨武事件:揭伤疤式采访,职业道德安在? K歌死属因公殉职? 最窝囊男人的惧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