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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10月29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兵役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50号、51号主席令…[滚动][图集]

明年换身份证须录指纹 外地人回原籍办 全文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9日闭幕,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的三项法律案。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以及关于修改兵役法的决定…[详细]

兵役修改规定逃避兵役者2年内不得出国或升学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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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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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议题聚焦保障房

居民身份证法修改,指纹登记能否保公民隐私?

泄露个人信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详细]
身份证中将登记指纹信息 外地人需回原籍办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黄双全在随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居民身份证当中加入指纹信息,有助于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同时可以有效的防范冒用他人身份证件以及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更好的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免受不法侵害。[详细]
一代身份证2013年1月1日起停用 新规增加多个需查身份证场所
  修改后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需查明有关人员身份证的场所新增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还规定,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二代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详细]
网民担忧个人信息安全 呼声:换证不应由公民买单
  网友李晓亮:新的指纹录入,如何保证公民指纹信息安全,如何规范指纹身份证的勘验使用,此类新命题又已呼之欲出。如何妥善解决,给民众一颗定心丸,已刻不容缓。身份证不该成为民众纠结万分苦不堪言的“麻烦证”。众所周知,公民换证需要付出相应的费用和一定的时间成本,这对于公民来说是否公平也成为网民们议论的焦点…[详细]

兵役法修改,公民就业要让步服兵役

胡锦涛签署主席令公布兵役法修改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详细]
应征入伍最低年龄降为17岁 公民需优先服兵役
  修改后的兵役法将原有的应征最低年龄由18岁改为17岁,规定“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公民服现役。”此外,新兵役法还规定,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进行兵役登记。[详细]
兵役修改后规定逃避兵役者2年内不得出国或升学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详细]
完善退役军人安置制度 退役士兵考公务员拟优先录用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彦林向常委会作法律委员会对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时表示,为进一步做好军地用人制度的衔接,建议草案增加规定,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聘用 …[详细]

聚焦民诉法修改,公益诉讼成关注重点

█全国人大审议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 大修54处
  草案规定,对于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机关、社会团体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草案规定,公众将可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将拒绝执行裁决的罚金提高至现行10倍。本次大修达54处。

增加公益诉讼制度
   草案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详细]

设小额诉讼制度 5000元以下一审终审
   民诉法草案设立小额诉讼制度,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标的额人民币五千元以下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详细]
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民诉法草案强化法律监督,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以检察建议方式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详细]
完善当事人举证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诉法修正案草案完善当事人举证制度,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出具收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详细]

精神卫生法草案 能否终结“被”精神病

█“被精神病”事件责任人将被追刑责
   草案围绕送、诊、治三个环节以及精神障碍的复诊、鉴定和监督、评估等问题作出规定。草案规定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故意将非精神障碍患者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构成犯罪的,将被追刑责。   草案提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的;故意将非精神障碍患者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的;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离开医疗机构的。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外,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属于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的,其所在行政机关、本人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广受争议的“扰乱公共秩序”条款被删除。[详细]

谁有资格送精神障碍患者入院?患者情况不同送医主体有别
  草案规定,除个人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外,疑似患者的近亲属可以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对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由当地有关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帮助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诊断。
  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立即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诊断。

精神障碍如何诊断? 72小时内须出书面诊断结论
  对于诊断程序,草案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医疗机构接到送诊的疑似患者,不得拒绝为其做出诊断,应当立即指派2名以上精神科执业医师,在72小时内做出书面诊断结论;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以精神健康状况为依据。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

何种情形可以强制收治? 非自愿住院治疗分两种情形
  此次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草案对此规定进行了修改,表述为: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有以下两种情形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
  一是患者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或者不住院不利于其治疗的;
  二是患者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

  草案规定:
  对第一种情形,经负有监护职责的近亲属同意,医疗机构可以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负有监护职责的近亲属不同意的,医疗机构不得实施住院治疗。
  对第二种情形,患者或者其负有监护职责的近亲属不同意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经复诊、鉴定仍需要住院治疗的,负有监护职责的近亲属应当同意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负有监护职责的近亲属不同意实施住院治疗,或者精神障碍患者擅自脱离住院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措施执行。

如何保障人身自由? 规定两种复诊 两次鉴定制度
   草案区分不同的非自愿住院治疗情形规定了两种复诊制度:
  因患者有伤害自身等情形需要对其实施非自愿住院治疗的,不同意接受住院治疗的患者可以自收到诊断结论之日起3日内要求医疗机构进行复诊,医疗机构应当指派初诊医师以外的2名精神科执业医师进行复诊,并在5日内作出复诊结论。
  因患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等情形而需要对其实施非自愿住院治疗的,不同意实施住院治疗的患者或者负有监护职责的近亲属,可以自收到诊断结论之日起3日内,选择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域内其他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复诊,并在5日内做出复诊结论。
  除两种复诊制度外,草案还规定了两次鉴定制度:对复诊结论有异议、要求鉴定的,应当自主委托依法取得执业资质的精神障碍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该司法鉴定机构指定另外3名以上司法鉴定人进行重新鉴定

审议草案重点

身份证法草案:登记指纹信息

   草案拟增加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应当登记指纹信息”。为防止公民的指纹等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草案拟增加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尽快结束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同时并用的局面,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废止期限,自2013年1月1号停止使用。

反恐有关问题草案:定义恐怖活动、恐怖组织

  草案规定,恐怖活动是指以制造社会恐慌、胁迫国家机关或者国际组织为目的,采取暴力、破坏、恐吓或者其他手段,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煽动、资助或者以其他方式协助实施上述活动的,也属于恐怖活动。恐怖活动组织是指为实施恐怖活动而组成的犯罪集团。恐怖活动人员是指组织、策划、实施恐怖活动的人和恐怖活动组织的成员。

精神卫生法草案:防止滥用非自愿治疗

   草案明确规定,复诊结论或者鉴定意见表明不能确定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者患者不需要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不得对其实施住院治疗。

兵役法修正案草案:完善退役军人安置制度

   草案规定:国家建立健全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士兵退出现役安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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