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记者 魏黎明 通讯员 任宣)最高人民检察院本月18日公布消息,截至10月底,广东超期羁押179人,为全国各省份中最多。昨天,省检察院和省高级法院在向省人大内司委汇报有关纠正和清理超期羁押情况表示,目前广东各级法院审判力量严重不足,有的地方甚至要晚上加班开庭审理案件。
省检察院——6大原因致超期羁押最多
据省检察院透露,今年以来超期羁押总数明显下降。1~10月,全省共有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比去年同期下降45.8%。新增超期羁押数大幅度减少,1~10月,全省新增超期羁押数下降51.2%。全省超期羁押总数呈逐月下降趋势。为了防止超期羁押,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将推行监所网络化管理和动态监督。
省检察院分析,广东超期羁押问题突出有6个方面的原因:案件多,办案力量相对不足;换押制度不落实以及法律文书送达不及时;超期羁押认定标准还不统一;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请示、协调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制度难以得到有效适用;超期羁押长效机制建设仍显滞后。
据介绍,广东外来人口多,是刑事案件的高发地区,大要案、流窜作案日益增多,公、检、法办理的跨地区、跨省份的案件显著增多,政法部门干警力量相对不足的问题非常突出,客观上造成了一些超期羁押现象。
省高院——审判力量不足加夜班开庭
今年1至10月,省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二审、复核案件2952件,审结1677件,人均结案37件,人均结案数比去年同期大幅上升了44.4%。目前省法院基本上杜绝了超期羁押案件。
省高院表示,案多人少,审判力量严重不足是造成超期羁押的主要原因。广东刑事案件在全国所占比例较大,约占十分之一,收案数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法院中是最高的,且逐年大幅度增长。2003年新收52662件,比上年增长11.1%,今年1至10月新收51098件,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长18.3%。刑事审判力量更显严重不足,以省法院2003年为例,一年共受理(含旧存)各类刑事二审、复核案件2947件,比上年增长了23.4%,人均66.9件,审结1644件,人均结案37件,人均结案数是全国其他高院人均结案数的一倍。
据介绍,人少案多问题在经济发达的广州、深圳、东莞等地法院尤为突出。有的法院甚至晚上加班开庭审理案件。在这种情况下,既要积极慎重审理,确保办案质量,又要提高结案率,保证审限内结案,法院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压力相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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