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拖欠问题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 委员建议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农民工“血汗钱”
每到岁末年终,各地政府都要开展声势浩大的“清欠行动”,相关报道也频频见诸媒体,民建宁夏区委会建议称,只有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才能保障农民工顺利拿到“血汗钱”。
据有关权威机构的统计和分析,全国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数额,1999年大约是360多亿元,而2003年可能已高达1000亿元,拖欠工资的企业也呈增多趋势。由此可见,仅靠突击式、运动式的做法,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为此,民建宁夏区委会建议:
加大执法监督和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
加强劳动监察机构的建设,通过他们对用人单位进行劳动合同签订以及工资发放等方面的“全程”监管和服务,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健全市场准入、逐出机制。对进入市场的企业特别是建筑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信用程度审核,凡有过不良信用记录的,要严加控制。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不接受政府监管,拒不履行支付工资义务的企业,除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惩罚以外,应将其不良记录锁入企业信用系统,在银行贷款、业务承接、资质认定、年终审检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或给予制约;健全市场准入、逐出机制,对拖欠工资情节严重,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应当吊销其营业执照或收回生产(施工)许可证等,逐出市场,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付出的成本大大高于获得的利益。
建立工资保障基金制度。成立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企业、工会等方面组成的工资保障委员会,由该委员会按照一定的标准,每年向辖区范围内的企业征收一定数额的工资保障基金,如有企业发生拖欠工资问题,从基金中先予垫付。(记者 高鹏 实习生 张发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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