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一种公共福利,但现在已经出现了种种难以控制的违规现象,违背了该政策的初衷,又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此次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西安市原政协主席傅继德提交了《关于停止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提案。
“停止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是出于对目前种种违规问题的思考,而不是说政府不再去管人民住房困难问题,应当采取其他有效的措施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难题”,傅继德对记者说。
据他介绍,目前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存在很多弊端。“首先,国家规定土地一级市场掌握在政府,二级市场必须实行拍卖,但经济适用房建设并未按此办理,而是交给开发商建设,政府给予优惠,按限价销售”。傅继德委员认为,这种做法一方面因不通过招标容易滋生腐败,另一方面因对房屋售价控制不严而使开发商取得不合理的利润。此外,傅继德委员说,目前对购房者资格条件的审核管理存在许多漏洞。
“在社会诚信系统没有建立的条件下,购房者家庭年收入证明等要求的材料都可以通过多种造假途径获得,导致经济适用房大量流入了实际上并不缺房、着眼于升值的投资者手中,给国家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
针对这些问题,傅继德委员建议停止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形成统一的房地产开发市场。困难户按规定选定房屋后由政府直接向其提供经济补助,开发商根据市场需求建设适宜不同经济阶层群众需求的住宅。同时发展二级市场,低收入人群可以购买价格相对低廉的二手房。
市民说法
观点1
“有些经济适用房太豪华”
“我觉得很多买经济适用房的人不是穷人。”家住丰台区西罗园小区的李女士认为,经济适用房质量在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界定上存在问题,“很多经济适用房建造太超级豪华了。”
观点2
“经济适用房不宜盲目取消”
市民耿先生则认为,如果没有更合理的方案跟进,盲目地取消经济适用房,会对低收入者的生活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观点3
“其他一些国家的办法可以借鉴”
家住大兴区的武女士在旅行社从事导游工作,她觉得新加坡的购房政策很好。“在新加坡,国家给每个家庭一个福利房。目前北京的房价特别高,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也不低,还是有很多人买不起。”
同时还有支持此观点的市民表示,除了新加坡,其他一些国家也给贫困市民提供了一些购房优惠,关于经济适用房的改革不妨参考借鉴一下。
代表观点
“不能取消经济适用房”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段柄仁表示,经济适用房审查尚需完善
本报讯 经济适用房不能取消,而是要完善。昨天,北京团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段柄仁明确表示反对“取消经济适用房”的观点。
他指出,经济适用房建设、销售等环节中确实还有不尽如人意之处。在销售环节上存在房价偏高的问题,部分低收入人群买不起房子。他认为,补贴不应该完全给了开发商,还应该给予符合条件的购房者补贴。补贴方式不一定是给现金,还可以通过贷款贴息、贷款担保等方式。
他表示,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还可以通过建设廉租房的方式,政府可以集中建一批房子或收购一批二手房然后低租金出租。但是他强调,不能全依靠它。“毕竟不少人还存有居者有其屋的观念。”
他认为,目前对经济适用房的分配对象审查不够严格,以致出现暴发户坐拥几套房还能排号买上经济适用房的现象。他表示,应该加强对申请购房者的收入调查,调查个税也是其中一种手段,还可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如果发现申请购房者和提供收入证明机构虚假申报,一定要严厉处罚。
他指出,如天通苑、回龙观等经济适用房小区存在居民出行、入学、就医等“先天不足”,不过这并非经济适用房自身的问题,而是小区建设的问题。他认为,除了有开发商为追求利润而抛下公共设施的因素外,还包括城市规划、政府配套设施跟不上等原因。
会外热论
支持方
房地产业内知名人士杜猛认为:经济适用房与经济规律相悖
本报讯“经济适用房取消是必然,但是需要一个过程,而这个过程的长短则同样取决于市场。”
昨日,北京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裁杜猛说。杜猛认为,从目前的经济适用房实际情况来看,其供应和需求之间的矛盾是非常突出的。
他认为,经济适用房是特殊时期的特殊产品。在经济适用房发展上,政府与开发商之间在很多方面难以达成共识。从某种角度上来说,经济适用房与市场经济原理是相违背的,经济适用房必将会随着房地产市场逐渐成熟而取消。
昨日,今典集团董事长张宝全同样表达了取消经济适用房的观点。他认为,解决中低收入者的居住需求,一方面政府通过宏观调控手段,开发工薪阶层能够买得起的商品房;另一方面这就需要政府在相关社会福利和救济层面对低收入群体给予补助。
反对方
首都经贸大学副教授邢亚平认为:取消将使部分人永远买不起房
本报讯 针对政协委员关于取消经济适用房的建议,首都经贸大学城市经济系副教授邢亚平认为,就北京来说,不能取消经济适用房。
邢亚平说,经济适用房建设是我国整体住房制度体系中重要的构成部分。有钱的人可以去买商品房,但有些中低收入人群可能一生都买不起商品房,需要政府提供优惠购房的机会。
从现实的房地产市场行情看,北京的土地价格和房价正处于一种缓慢的持续上涨中,部分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增长赶不上房价和地价的增长。这部分人需要借助政府的优惠政策来解决住房问题。
所以,如果取消经济适用房,将导致一部分人永远也买不起房子。当然,我们应该关注经济适用房交易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政府应当加大监管力度,比如对经济适用房再上市做出严格规定,防止利用经济适用房进行投机。
相关数据
●300万平方米2002年,北京市政府就制定了从2003年开始,三年内每年建设不少于30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
●15%2004年北京商品住宅新开工面积为2019.29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开发建筑面积3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建筑总量是整个商品房开发建筑总量的15%.
●30多万人1999年以来,经济适用住房共解决了北京30多万人的住房问题,提高了城镇居民住房水平。1999年以来,北京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1998年的19.8平方米增加到2003年的24.9平方米,人均增加5.1平方米。
●70%-80%建设部曾明文规定,各地住宅建设70%-80%应建经济适用房,销售给中低收入家庭(北京规定为年收入6万元以下家庭)。但在实际建设中,经济适用房只占住宅建设中的很小一部分,远远满足不了中低收入人群的购房要求。
注:相关数据来自北京市建设部门
本版采写\ 本报记者谢炜张学冬赖颢宁周奇佟佳熹本版制图\ 程强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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