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免风波
初战是一场精彩纷呈的舌战。
市住宅局极其强硬地斥责景洲大厦业委会违规。他们声称:市局早有文件规定,小区面积多少多少平米以上必须强制招投标,景洲大厦不是招标而是邀标,显与此项规定不合。但邹家健不买账,理由有三:首先,红头文件大还是国家法律大?答案不言而喻。其次,小区物业不属于公产而属于私产,政府该管的只是公产,公民对自己的私产拥有完全主权。市住宅局是公权机关,凭什么直接干预公民私产,侵犯私人物业主权?再次,从消费者权益角度讲,物业公司是提供服务,业主是购买服务。作为购买服务的消费者,业主当然有选择的权利,好比自由恋爱,应该你情我愿,市住宅局凭什么包办?市局要包办,业主高兴得认不高兴也得认,这不是搞捆绑销售、不是搞强买强卖吗?宪法说了要保护私有财产,市住宅局处处阻挠业主行使私产主权,侵犯私产主权,从宪法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违反了。现在强调依法治国,政府应该做守法的模范。市局就是这么守法的?最后,根据国家招投标法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深圳采田村和莲花北小区都是公务员住宅小区,都是政府全额投资,理应公开招投标,市住宅局为什么不把这些项目拿出来公开招投标,却直接交给市局原来的下属企业管?属于公产的项目、法定必须公开招投标的项目不搞公开招投标,反而要拿私产项目强制招投标,这怎么解释?难道不是双重标准吗?市局辩解说,那些公务员小区是例外,因为当时处于前期物业管理。但这辩解过于苍白,被邹家健轻松驳回。邹家健说:你说例外,但国家法律并没有规定可以例外。前期物业管理并没有改变项目的公产性质,并没有改变项目投资人是政府的性质,所以前期物业管理也不是市住宅局就可以授权,可以分给谁就是谁的。市局至此哑口无言。
说不服,就只能压服了。市住宅局先出台一个红头文件,宣布景洲大厦业委会跟金风帆的合同无效。法律专家实在看不过,也站出来发表意见,说:人家是民事合同,你政府有权说民事合同无效吗?正好这时在大张旗鼓宣传行政许可法,市住宅局这个做法跟行政许可法背道而驰,搞不好就会撞到枪口上,成了反面教材。因此他们再不出面了,就叫区住宅局出面。区住宅局就通知业委会委员开会,会上继续指责业委会违规,要求整改。邹家健申辩说:我们是执行国家物业管理条例,没违规。但区住宅局仍振振有辞:这里是深圳特区,你们只能执行深圳特区的法规。并且宣布:如果拒绝整改,我们已经有处理意见,都打印好了,12月31号就会宣布。高压之下,业委会仍然毫不退让,双方不欢而散。
住宅局说到做到。2003年12月31号晚上8时,深圳市住宅局物业监管处副处长陈海铭、福田区建设局物业管理科有关人士及辖区居委会、民警一行来到景洲大厦。他们首先询问业委会是否接受此前判定景洲大厦未经招投标自行投票选管家违规,在业委会全体表示不接受此判定后,他们拿出一份打印好的文件,宣布撤销邹家健的景洲大厦业委会主任、业委会委员职务。邹家健说:我的职务不是我任命的,是全体业主选的,你们对我宣布没用,还是直接向全体业主宣布,你们给全体业主一个正式交代吧。住宅局官员一听就要马上走人。邹家健说:哪有人民政府怕人民的道理,你们不要怕,我这就召集业主大会,业主很文明,保证你们毫发无损。他们赶紧说不用不用,文件贴出来就可以了,说完拔腿就走。
消息传得很快,第二天就见了报。政府直接罢免民选产生的民间自治组织负责人,立马轰动全国。主流媒体一边倒,公认这是深圳的一个笑话。很快“3·15”到了,全国推荐“3·15”贡献奖,5个人候选,司法部、公安部等八个部委,还有中消协、央视等很多单位推荐邹家健,称他为“维护业主私有财产权而不懈努力的先行者”。推荐理由更是与深圳市住宅局针锋相对:“2001年,邹家健带领深圳景洲大厦业主一举炒掉了原有物业管理公司,率先打破了‘谁开发谁管理’的物业管理模式。2003年,因坚持执行《物业管理条例》成为全国第一个被住宅主管部门罢免的业主委员会主任。在法律的框架下,邹家健的热情与理性并存,开创了一种依法维权的模式。”这是对景洲大厦业主自主选聘物业公司的肯定,也是对深圳市住宅局的当头棒喝。舆论完全站在业主这一边。
一些知情人士反映,央视报道不久,市住宅局曾专门召集全市物业公司开大会,布置反击。在会上公然号召:有人要把市场搞乱,使得大家没饭吃。决不能让他们得逞。要保住现在的市场,要以后有饭吃,大家就应该站出来说话。现在西风压倒东风,反面的东西太多了。大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要找人写文章,把风气扭转过来。他们也确实组织了一些文章,但主流媒体一点机会不给他们,没奈何他们就找本市媒体,没想到本市媒体这次也不买账,特区报压着他们的稿子一篇不发。最后他们就搞了个答记者问,再活动上级机关,总算让特区报把这个答记者问登了出来。
但事情并没有至此划上句号。之后,市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邹家健明查暗访,看邹家健有没有徇私舞弊,有没有贪污腐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在景洲大厦找到一个对邹家健不满的业主。这个人最初要在景洲大厦开公司,邹家健不允许。过了一段时间,景洲大厦有个改造工程,他就跑到邹家健家里,说自己正好做这一行,要邹家健把工程交给他。说你维权这么多年,很辛苦,而且贴了不少钱。我很敬佩你,你把工程交给我,把工程款打过来,我返还一部分给你,也算对你这么多年辛劳的一点补偿。这事邹家健也不是第一次遇到了。第一次选聘物业公司时,市住宅局指定5家物业公司候选,其中一家就把邹家健拉到外面悄悄说,你要把我们公司选上,我给你这个数。他向邹家健伸了5个手指头,不知道是5万还是50万。邹家健不理他,回去就给大家说,把那家公司开掉,他能花钱搞定我,以后就能花钱搞定其他人,决不给这种害群之马一丁点机会。这次邹家健也不可能把工程给那个业主,说:事情不可能我一个人说了算,业委会几个人,每人都有一票。那个业主就说,既然这样,我也要参加业委会。邹家健说好啊,业委会大门对每个业主都是敞开的。刚好我们快换届了。你要参加业委会,就照规矩来,规矩很公平的,只要有10个业主推荐你,你就是候选人。并且马上就给了他一张表,说你去找10个业主签名吧。但这张表始终没交回来,因为他找不够10个业主。后来市住宅局找到他,他就说邹家健如何如何刁难他。市住宅局一听来了劲,就查业主推荐邹家健的表格,发现推荐邹家健的业主不止10个,远远超标。他们又按照推荐表一个一个业主复查。业主就跟他们说,人家邹家健本来不想当,是我们自己推荐他的;整个选举过程邹家健根本就没参与,是南光物业公司操办的,而且居委会、派出所、专家学者、媒体代表都当场监督,典型的阳光选举,有啥好查的?
换届选举查不出名堂,他们又回头查邹家健的经济问题。但这更没查头。联合调查组无功而返。他们坚持招标推倒重来,按所谓深圳规矩公开招标物业公司,让他们介入。作为让步,他们同意,新的评委会中,他们推荐的所谓专家人数可以减少到3个,只占1/3;业主可以增加到6个,占2/3。邹家健仍不答应。说不动邹家健,他们回头又找金风帆,说你们劝劝老邹,叫他走个程序,我们只要一个过程,不改变你们的结果,保证还是你们金风帆当选;其实只是走个过场,只是不要你们把头带坏了。但谁劝都不顶用,因为邹家健最重视的恰恰就是带这个头。在他看来,很多业主缺乏自主意识,组织业委会也好,招聘物业公司也好,不经过住宅局就不敢投票。因此他非带这个头不可,偏不经过住宅局批准,只告知你哪天投票,直接就选了,选了就作数,你宣布作废不理你。
市住宅局没辙,又对金风帆施加压力,说你必须撤出景洲大厦,否则取消你的资质。尽管金风帆是深圳报业集团子公司,但仍一度犯难。如果阻力太大,在它来说可能就不太划算,内部就有了分歧。老总扛不住就找到邹家健说,我们还是撤出算了。邹家健比较意外,但也理解他,就说,可以,你退了,我找入选的第二名顶替。第二名要不敢顶替也没关系,我们就自己管,正好试验一把业主自治。但金风帆还是下不了决心。一方面怕违约在先被业主追究,一方面又怕市住宅局刁难。犹豫了整整半年,最后终于横下一条心,坚持下来。金风帆一位负责人公开告诉媒体,业主没做错什么,因为“房产是业主的物权,选聘物管公司就像家里请保姆一样,主人想请谁就请谁,除了物权人,其他人对此没有发言权。”他并特别强调:“我们尊重行业主管部门,但我们与景洲大厦业委会的合同关系受《合同法》保护,只有经过2/3以上业主同意或者法院判定合同无效,我们才能撤出。我们必须对业主负责。”
金风帆终于顶住了压力,邹家健很开心。尽管对手那么强大,尽管历尽艰辛,但邹家健和他的战友们终于坚持到最后,笑到最后,开了业主选管家这个头。深圳业主果然纷纷看齐,南天一花园、学府花园等小区业主都成功地更换了物业公司。陆陆续续,全市已有近十个小区自主选聘了物业公司。外地也风起云涌。不夸张地说,因为有了景洲大厦,中国物业管理的业主时代正在加速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