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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可以明辩是非 有助于推进社会法治的进程
主持人:有的网友就说,余斌也是说到别人给他的钱他上交以后,可能有三种可能,什么上交纪委或者上交检察院,有三方面,如果他交到那块去,也是用奖金发下来,网友问这个怎么看?
武绍智:这个构成犯罪,他交到上面,以上面的名义以奖金的形式交给大家,这个行为构成了犯罪,跟扶贫帮困是严格有区别的,对社会赞助是有严格的区别。是通过其他的手段非法占有。
主持人:有一位网友说,解释按照组织程序上缴赃款,上缴三个部门,给自己单位检察院或者纪委,交给纪委可能是作为副市长解决实际问题会捉襟见肘。有的网友也置疑这个观点。
武绍智:这个跟构成犯罪不是一码事,受贿交给别人,这跟他受贿以后,直接扶贫帮困不一样。
主持人:有网友说他也不太同意您无罪的观点,行贿就是行贿,量刑可以减轻,但是不能说没有犯罪,这违反法律尊严?
武绍智:只有分析犯罪的构成,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
主持人:是否构成犯罪和量刑方面,这是怎样的关系?
武绍智:构成犯罪以后,可以从轻或者免轻减轻处罚,我的观点认为当他收这个钱财的时候,他的目的是为扶贫帮困,他没有犯罪故意性。但是这种行为不被人提倡的,因为他是违纪行为。
主持人:网友问程序上的问题是怎么回事?
武绍智:在程序上,法律处罚对犯罪嫌疑人遵循的过程有遵循的制度,遵循的模式。
主持人:您总体谈一下对这个案子的看法或者这个案子以后会怎么样,或者对现在的法治社会进展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武绍智:通过这个案件,观点不同或者观点错误、正确都是很正常的,某一个观点经过互相的辩论,互相的质证以后,才知道这个观点正确与否。经过大家的讨论,就会明辩是否,对法律正确的判案有帮助的,对以后社会法治的进程有推进,这个模式非常好。
主持人:这个案子作为一个案例,可能会拿一个先例,会引用这方面?
武绍智:我们国家不会的,我们国家跟英文法系不一样,我们国家是社会主义法系,这个法系和英文法系不一样的,没有追述先例的原则。可以通过大家共同进行探讨,形成正确的观点,然后再上升为法律条文,对法治建设当然有意义的。
犯罪的构成有一点没有谈到的,犯罪构成有四个构成要件,不能根据某一个构成要件说的,这四个要件缺少任何一项都不能说。从犯罪的主观方面判断他无罪的,因为犯罪有主体,有主观方面,有客观方面。
主持人: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这个问题基本上讨论很深入,再下去的话,可能会涉及到特别法律方面的知识,网友也不太容易了解这方面的。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非常感谢您来到搜狐嘉宾访谈室。
武绍智: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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