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人事部近日印发《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据了解,被列为“不称职”等级的公务员,将被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连续两年“不称职”的,将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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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上述人事部官员告诉早报记者,《规定》强调能上能下,对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而对不称职等次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连续两年“不称职”,将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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