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喂,是党报3.15维权热线吗?我想找专家帮忙。”昨日上午9时不到,一位姓张的市民急切地打进本报热线,打算找“党报维权专家组”为她解答消费难题。昨日是本报开通962211维权热线的第一天,许多市民一大早就陆续打进电话。
从10点到12点的短短两小时内,三位专家共接听了40余个消费咨询和求助电话,集中为市民解答了关于旅游、电子产品、食品等消费热点的疑问,甚至一度应接不暇。
今日上午10时整,第二个专家组将继续值守本报热线,就房产、珠宝首饰、化妆品等消费热点为市民答疑解惑。此外,本报今日还成立了“党报维权特别行动小组”,三个行动小组整装待发,将随时应市民要求并联合3·15工作人员为市民进行现场维权,欢迎广大市民拨打本报热线反映情况。
接听投诉 专家认真记笔记
“这件事快把我烦死了,请专家一定要帮忙出个主意!”昨日上午10时整,一位名叫刘薇的小姐打进了本报热线,金牛区工商局消保科科长道娟接听了这个热线。
刘小姐称,她今年1月份在成都某电脑城花4000元组装了一台电脑,没想到刚用一个月就老出现死机情况,而且只能靠维修人员重装系统后才能暂时解决。2月初,电脑彻底瘫痪,维修人员检查称“主板坏了”。但至今主板却没修好,维修人员又不答应换,而她又急着要用电脑,该怎么办?
听完介绍,道娟仔细记录下了为刘小姐组装电脑的公司地址和刘小姐的电话。道娟告诉刘小姐,电脑主板至少有一年的质保期,该公司应该为其更换主板。如果该公司不答应,她会尽快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如果确实是主板质量问题,将会督促商家为其更换。
太婆上门 请专家为换房支招
年过六旬的邹婆婆(化名)是昨天上午第一个赶到现场的市民,一见到我们的维权专家团,她便迫不及待地讲起自己的遭遇来:邹婆婆说,2004年因房屋置换,自己在高攀得到一套30多平方米的平房,谁知刚搬进新家,邹婆婆却发现屋里多出了五根管道,“这些管子占用了生活空间不说,一到热天还要冒水,给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三年来,针对这个问题,邹婆婆找过房屋公司,找过相关单位,希望更换一套房屋,但对方的回答总是“设计上的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困难”。昨天,邹婆婆看到本报的报道,决定直接来找专家帮忙解决问题。
听了邹婆婆的倾诉,锦江区消协人民调解员周虹建议邹婆婆先以书面申请的形式向房屋公司反映情况,如果对方不予处理,还可以带上相关书面材料到武侯12315进行投诉,由消协工作人员帮助调解,如果调解未果,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周虹认为,邹婆婆换房的要求实现起来会有难度,但可以要求适当的经济或其他形式的补偿,为了帮助邹婆婆解决问题,周虹还把自己的名片递给了邹婆婆。
一通电话 专家接了半个小时
昨日上午11时左右,由于同时打进热线的市民较多,三位专家忙得不可开交,常常出现专家这边接电话,那边消费者拎着话筒等待的情况,本报热线值班人员频繁上阵帮忙。
不过,几位专家并没有因为热线繁忙而顾此失彼,他们耐心地接听每一个市民打进的电话。昨日11时20分左右,一位姓刘的大爷打进热线向专家咨询一起发生在产权上的纠纷,锦江区消协调解员周虹接听这起电话。不过由于大爷讲得比较慢,他在电话里说了很久才让周虹彻底明白。当周虹解答完大爷的疑问后,时针已指向了11时50分,这个热线竟接了半个小时!
现场维权
一小时 维权热线帮她拿到退款
“我服用药物后出现不良反应,证实是药物过敏,可我找商家退货,商家不退……”昨日上午,党报维权热线接到消费者王女士的投诉。“我们马上为您处理,请您等等。”值守热线的金牛区工商局消保科科长道娟热情地说。在道娟的帮助下,一个小时后,王女士高兴地说:“我拿到退款了,592元,全部退清。”
药物反应 消费者退药遇阻
原来去年12月底,王女士花592元,在御林堂购买了四盒明目丸,在她服药的第一天,便出现了头疼、流鼻涕、咳嗽等不适症状,而且日益严重。王女士随后到成都中医药大学请专家检查后得知,她患有严重的虚汗症,根本不适合于服用明目丸。她认为,既然这种药物不适合自己,那么应该可以退货。
但药店的回答让她十分失望:“退药可以,但要等到这种药卖完了之后才行。”王女士无奈,只得在家耐心等候,希望药店尽快把这种药卖完。
专家调解 一小时药店退款
昨日,王女士拨进维权热线。“卖完了货才退货,这对消费者是不公平的,应该马上退货。”现场值守热线的调解专家道娟说。她当即致电御林堂销售负责人吴小姐:“这种药对这个消费者的个体差异太强烈了,卖完货才接受退款,这种方式不妥。”道娟指出,财务做账是药店内部的问题,这种药物对虚汗症消费者有不适应症状,商家应当明确告知消费者,在未先知的情况下,消费者购买到自己不能服用的药物,商家理应退款。
经调解,最后,店方同意马上退款。当王女士得知可以退款之后非常高兴,她当即往药店赶。一个小时后,她反馈回消息说:“药店退款了,态度很好。感谢党报热线维权。”
答疑解惑
1.高升桥东路19号五栋李女士:我租房经营一个铺面已经三个月了,现在发现铺面没有产权证,而且经营风险很大,可以退房租吗?
成都惠民法律事务所主任律师佘勇:以危险为由要求退租是不行的,以没有产权证为由要求退租有可能。如果出租人存在欺诈行为,承租人能举证的,可以退租。
2.贝多小屋业主高先生:2001年我离婚了,当时口头承诺,我死后由儿子继承房屋。可是,儿子长大后不赡养我,现在是我的姐妹在照顾我。我把房屋卖了,儿子还能分到钱吗?
金牛区工商局消保科科长道娟:不能。遗嘱继承是被继承人死亡后才产生的继承,如今未发生死亡这一生效条件,房屋所有人有权对自己拥有的房屋进行处理,他人(包括儿子)无权主张权利。
3.肖家河小区刘女士:开发商拆迁并履行安置房屋的义务时,我发现开发商没有按安置协议中规定的内容办,我该怎么办?
锦江区消协人民调解员周虹:开发商变更安置房的标准有两种情形,一种是私下行为,另一种是经过规划部门的审批。但对已经签订的安置协议而言,这两种情形都是违约的,消费者可以通过投诉、诉讼的渠道维权。
本报记者 车文斌 杨甦 邓柯 朱光泽 摄影 何海洋
特殊案例
多买一张飞机票 为啥至今不退钱
“多买了张机票,但过了一年多时间,旅行社还没有退还我多买一张机票的钱。”昨日上午10时刚过,消费者刘平打进本报热线投诉。
刘平称,2005年8月,他参加成都中国青年旅行社前往丽江旅游,当时缴纳了1500元/人,包含往返机票。8月28日旅游返程时,在丽江机场才发现旅行社提供的返程机票不见了。在旅游团导游的协助下,他立即向机场公安机关报案挂失,并重新花了880元购买了一张“丽江至成都”返程机票。“当时导游说,回成都后凭公安机关的挂失报案证明材料,旅行社就会将多购买的一张机票钱退还给我。”
回到成都后,他找到成都中国青年旅行社,并提供了相关报案挂失手续,“旅行社负责人叫我一年后直接去旅行社领取多购买的机票钱880元,然而我多次前去交涉,旅行社都以各种理由搪塞,不退钱。”
得知情况后,记者随即与旅行社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对方称,刘平多购买的一张机票钱应该由航空公司来退还,航空公司没有退还旅行社最初为消费者购买的“遗失的返程机票”钱,所以旅行社就没有退钱给消费者,责任不在旅行社。而航空公司则表示,旅行社提供公安机关的挂失报案手续和旅行社能够证明消费者最初购买机票的证明,就可以退钱了。
专家说法:成都惠民法律事务所主任律师佘勇称,根据相关规定,消费者只要与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并约定了旅行社提供往返机票的话,旅行社就有义务办理相关手续,协助消费者退还多购买的机票钱。同时,旅行社与航空公司之间一般都有合作协议,所以旅行社也应当出面协助消费者维护权益。
今日党报维权专家组成员
青羊区消协人民调解员鲁努:负责消费维权投诉及消费疑难问题的咨询解答,业务骨干,从“3·15”维权现场抽调。
锦江区工商局消保科副科长吴明东:长期在工商投诉举报中心接受消费投诉,现场处理了大量的消费纠纷,具有丰富的维权经验。
四川泽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杨盛彪:维权专家,多次成功处理发生在消费领域的法律纠纷。
四川展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庆治:拥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维权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