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审议“两高”报告热议司法热点问题
和谐社会离不开和谐司法
本报北京3月14日电(特派记者滑翔叶晓滨刘伟李文生李舒瑜陆云红杨丽萍陈海峰)“和谐社会离不开和谐的司法。过去的一年,两高院以确保社会稳定为着力点,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切入点,以坚持司法公正为立足点,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制环境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合理调配东西部法官资源
“案多人少”的难题,几乎是每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都会出现的“例牌菜”。代表们在审议中表示,事实并不尽然,关键问题在于如何合理调配现有的法官资源,重点解决我国东部地区法官人数太少的局面。
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启权指出,去年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约810万件,如果按照全国约有20万名法官计算,平均每名法官一年才审40多件案,说明总体上法官人数并不少,实际情况是目前东西部地区法官和案件的比例极其不均衡。东部地区流动人口密集,本身案件数量就多,再加上法官编制按户籍人口分配,因此“案多人少”的情况十分突出,法官常年超负荷工作;而西部地区却是完全相反的情况。钟启权等代表建议,国家应合理调配现有的法官资源,尤其是对东部地区按实际管辖人口数量增加法官编制,以保证法官的身体健康和审判质量。
法官应从“分外”事务中解放出来
来自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刘来平代表认为,之所以存在大部分法官超负荷工作、甚至出现“过劳死”的现象,主要是因为没有对法官进行分类管理,法官们承担了大量原本不该由法官承担的琐碎工作,极其影响工作效率。他指出,我国应该尽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使法官队伍朝职业化、专业化、精英化的道路迈进。
刘来平说,按照国际管理,法官实际上只应该承担两个职责:一是开庭审理,二是对审判结果的公正性做出判定。那么如何使法官从目前繁琐的“分外”事务中摆脱出来?刘来平建议应扩大法官助理队伍的建设,为每名法官配备必要的助手,让法官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官”。同时,他还建议设立法官“遴选制”,通过提高门槛选出真正优秀的法官,并提高法官待遇,既可提升法官这一职业的荣誉感和成就感,也有利于保障案件审判质量。
广东团林文代表也表示,广东可率先试点“法官助理制度”,使法官从繁重的杂事中解放出来,专注于审判工作,更好地保证办案质量。
进一步强化司法调解的重要作用
“如果将司法比作一条生产线,从一段输入的是处于激烈冲突状态的矛盾纠纷,从另一端输出的应当是体现公平正义并且有利于和谐发展的社会关系。”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舒说,和谐社会离不开和谐的司法,司法的过程应该是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因此应该进一步强化司法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中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
陈舒代表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报告的去年全国法院审结的民事案件中,有30.41%的案件以调解结案,其中一审民事案件调解和撤诉率达到55.06%,这是一个非常可喜的成绩。她建议我国应进一步着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加强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调解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通过加强对基层调解委员会的培训、充分发挥律师调解作用等手段,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提高纠纷的调解效率。
公安部也应向人大代表作工作报告
在对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给出较高评价的同时,一些全国人大代表也不约而同地提出,公、检、法三部门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缺一不可,希望公安部也能在每年“两会”上向全国人大代表作工作报告,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
“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两院报告能够变成‘一部两院’的报告,即增加公安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做工作报告,和‘一府两院’一样接受全国人大代表的监督。”全国人大代表温俊义说。他表示,公安系统只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全国人大代表的监督,才能够不断改进工作、不敢懈怠,使人民群众提升安全感,更加安居乐业。
温俊义代表的这一建议得到了不少人大代表的支持。来自广东省公安厅的林文代表当即表示“很赞同”。他说,公安系统向全国人大代表作工作报告十分必要,希望有这个机会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
昨天下午,广东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本报记者许业周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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