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银川讯本报昨天报道的29岁宁夏女孩李燕向全国人大申请为“安乐死”立法的消息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全国各地的读者、网友、电视观众的关注。他们通过网络、电话联系患绝症的李燕,鼓励她勇敢地活下去。但是,李燕昨天再次表示,她去意已决,不会放弃申请“安乐死”立法,她仍将以此“善终”。
记者临时充当接线员
昨天下午对李燕采访的两小时中,放在她电脑桌上的电话不停响起,有的来自媒体记者,更多的来自全国各地关心李燕的热心人。
由于李燕的双手无法移动,成都商报记者临时充当了一回“接线员”,向她转达着来自各地的问候和鼓励,遇到确实想和李燕通话的,就把电话放在她的耳朵旁边让她听。更多的关心来自网络,目前李燕QQ上的好友人数已经达到了200个,很多人给她发讯息,关心她的心情和生活。
不会放弃申请“安乐死”
“看到大家关注我、关心我,我真的很感动。但是,我不会因此放弃申请‘安乐死’立法。”李燕的表情中,写着一丝坚定。“我就是一个很倔强的人,这女娃子比我还倔强。”李妈妈在一旁插话。
李燕说,现在的她,未来充满着不确定性,如果有一天父母突然不在了,她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这样的情形让她恐惧。“有一次,妈妈突然心脏病复发,她很难受,我更觉得自己的世界被恐惧笼罩。那种生活随时可能被彻底颠覆的心情,你永远都无法理解!”
李燕说:“我只有在两种情形下可以改变我的决定,一是我的身体情况有根本的好转;二是我的妈妈能够一直地照顾我。但现在来看,这两种情况都是不可能出现的。”
记者提出:“为什么不能让步一点,由福利机构来照顾你,至少能保证你的生存。”“我就是不允许我自己变得乱糟糟,不允许自己活得不舒服。我可以接受自己住得差一些,吃得差一些,穿得差一些,但我不允许自己又脏又乱。我就是有这样的要求,在这一点上我不能让步。”“其他人不可能做得到的,这一点我最清楚。”李妈妈第二次插话。
李燕最好打消现在的想法
对于李燕想要的那种“如同母亲一样的照顾”的想法,贺兰县残联理事长姜桂娥昨天对记者说:“在目前的情况下是不可能有那样的条件。”在贺兰县民政局、社保局,记者也得到了类似的答案。贺兰县老年公寓一位负责人强调:“如果要专门安排一个人来照顾像李燕这样的人,现在的确做不到。” 王鑫D090
新闻链接
网友怀疑绝症女孩诈骗
“他们说我诈骗!”让母女俩都想不到的是,在李燕的博客受到全国网友关注的同时,昨天有网友质疑,李燕的举动是希望吸引媒体注意以改善生活条件,具体的方式是吸引捐款。
事实上,在李燕的博客引起关注前,2006年,李燕确实收过两笔捐款。一笔是在李燕的事迹被当地媒体报道后,当地民政局给她带来了1000元捐款。另一笔是宁夏电视台记者报道了她的事迹后,各界捐款2500元。李燕说,当时她就要把这笔钱捐给民政局,但被拒绝。
李燕无法理解为什么会有人那样怀疑她。在她的博客上,她特别标注:请不要将此文用于恶意性和诋毁性的转载。在一篇博客中,她干脆明确写着:不接受任何捐款和捐物。
专家观点
安乐死时机不成熟
社会伦理学家李幸民教授昨天接受信息时报记者的采访时说:“我们应该理性地看待李燕和旻旻她们两人的不同选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安乐死已成为摆在公众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不论医学如何发展,总会有一些疾病在医学无可奈何的同时,给患者带来旁人难以理解的煎熬,我们应该从更高的伦理层面来理解李燕的选择。目前安乐死问题亟待解决的是寻求法理与医理的统一。关于安乐死,我国目前立法上还没有规定。不过安乐死问题在立法上近年有很大突破,只有在法制非常健全、程序严格的情况下实施,才是成熟的时机,实现也要有一个过程。”
网友留言
“为你爱的人,别放弃”
网友“宝贝不哭”用自己切身的经历来说服李燕:“活着,不要放弃。我唯一的女儿,手术后成了植物人。但在妈妈眼里,只是睡了。一年半了,孩子还在睡。但不能放弃。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就能为亲人带来宽慰,带来梦想,为自己重回往日存一份希望。别放弃,为你所爱的人,别放弃。”
“我赞成安乐死!”
作为一个脑瘫儿的母亲,网友“蓝月”的观点却与网友“宝贝不哭”完全不同。她赞成“安乐死”。“蓝月”沉痛地写道:“我是一个残疾儿童的母亲。我女儿今年18岁了,是小儿脑瘫患者,现在的智力只有2岁左右,生活不能自理。我们都筋疲力尽了。于是我放弃了治疗,在我们都活着的时候,好好地生活。我唯一可以做到的,就是将来我带着她一起离开人世!如果我突然离世,那将是我女儿最大的不幸。”
“煎熬生命是对还是错”
一名网友的话更令人震撼:“我是一个医务人员……我了解她的痛苦。在医院里见过很多如她这样甚至比她更需要安乐死的人。大家都说我们是在挽救生命,但我深深知道多留他们一天,他们就多一天痛苦。那么痛苦地活……是我们让他们那么痛苦地活着。每想到此,内心就有深深的煎熬,挽留一个以日计算、身体与内心时时刻刻都备受煎熬的生命是对还是错?”
图为李燕艰难地在给网友留言。信息时报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