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上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应力率领市法制办等部门负责人,到市人大就如何落实人大会议精神,推进立法、监督、代表建议办理等各项工作进行座谈。会议指出,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深圳立法质量,特别要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为特区改革创新开放事业输送动力。
与以往赋予特区的优惠政策不同,特区立法权可以说是深圳等经济特区手中推进改革创新的一把“利器”。在昨天的座谈会上,李华楠指出,立法是人大常委会工作的第一要务,特区立法权是我们的长期优势,深圳要继续改革创新,继续起到先行先试和“试验田”作用,必须进一步充分发挥立法优势。至于人们担心的特区法规对关外的适用问题,要进一步用足用好全国人大给予的“参照执行权”。
刘应力、庄礼祥对此看法均表赞同,指出在今后的立法工作中,能用特区立法权就应尽量运用特区立法权,使特区的立法与创新事业再上新台阶。同时要由人大、政府共同制定立法工作规则,来确定何种情况下选用特区立法权或者较大市立法权,形成一个统一标准。
会议还指出,全国人大已通过物权法和企业所得税法两部重要法规,关系千家万户和广大企业利益,为迎接两法实施,要立即对现有法规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相抵触的一律修改、废除。
会议同时决定,对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500多件建议,人大将尽快确定若干重点建议转交政府。刘应力表示,政府将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及时告知人大和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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