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四川省内江市城管局发布竞标公告,标的为人行道经营权。此事引起轩然大波。不少市民认为,城管只拥有人行道管理权,拍卖人行道经营权涉嫌乱作为。城管部门称,拍卖是为了弥补市场建设的不足,拍卖所得一律上缴财政。
城市管理的新探索
内江公共管理部门的这一做法,属新鲜事物。笔者认为,对于这一前所未有的公共治理路径,应力求跳出“是”与“非”的简单价值判断,而应该看其是否会对城市管理这个老大难问题有所突破,是否有利于民生利益与城市秩序治理之间的平衡与和谐,这是人行道经营权拍的卖关键所在。人行道经营权拍卖事件,有两个不可忽视的前提。首先,这次所拍卖的地段,此前已经存在严重的占道摆摊经营问题。而且,这些商贩大多为失地农民或下岗职工,一旦取缔,其生计将面临困难。这就意味着这次拍卖并不是“生财有道”,而是着眼于如何化解民生利益与城市秩序之间矛盾的考量。其次,拍卖人行道经营权,是为了弥补市场建设的不足,而且“只是一种临时性过渡措施”。山东省德州市石子砚剥夺摊贩经营权姑且不论城管拍卖公共资源是否合法,单论其拍卖方式是否适合管理摊贩就值得探讨。众所周知,拍卖物品是“价高者得”,而摊贩是城市里相对贫困的群体。最大的可能是,最需要经营权以获得谋生机会的摊贩反而得不到经营权,而那些有权有钱的非摊贩们却会凭借“最高应价”的能力获得经营权,然后他们可以再将其分块出租牟利。事实上,目前国内一些城市已经或准备放开道路管理,小商贩们登记后就可以自由贩卖商品。内江的城管部门虽然声称拍卖人行道是考虑到目前经营者的生计问题,但其拍卖的真实效果却可能恰恰相反。城管部门此举,名为“拍卖”,实际上却是对小摊贩们经营权、谋生权的变相剥夺,是城市管理的倒退。北京市颜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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