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金报讯 (通讯员 陈海滨 厉国智记者戴晓燕)为逃避债务的履行,嵊州人商某擅自从银行取走保险理赔款,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前日,鄞州区法院以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将商某移交嵊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前年7月28日,黄某驾驶商某的小型客车在鄞县大道石碶桥附近撞倒受害人姚某,姚某因抢救无效死亡。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黄某扣除已支付的1万元,需再赔偿13.4万余元,被告商某则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黄某和商某均未自觉履行。受害人姚某的父母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期间,商某无视法院执行人员的耐心说服和教育,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擅自从银行提取从大地保险公司处获赔的保险理赔款7万余元,并将款项藏匿,致使法院的判决无法得到执行。据悉,全市政法部门加大了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行为的制裁力度,今年1至3月,我市象山、江东、鄞州法院已相继判决3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案件,3名被执行人依法受到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