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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判决书迟到 老农含冤投江
2007年5月8日,九江县江洲镇一个艰难的7口之家,家中的“顶梁柱”——55岁农民黄金虎投江自尽。是什么让他抛家弃子走上不归路?从遗书上看,他是被一起人身伤害赔偿案的赔偿款逼上了绝路。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早在2006年12月5就对其作出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判决。
投江自尽
来来回回留下5行脚印
黄金虎在近百米的沙滩上,反反复复留下5行脚印后,走完了他55岁的人生。这几行脚印,如同他写在烟盒锡纸背后的200字遗言一样,无不令见者动容。
“脚印很清晰。”蔡春梅边抹泪边讲述,5月9日下午,家人在长江岸边的沙滩上,见到了黄金虎临终前留下的痕迹,右脚穿鞋左脚无鞋的脚印,一深一浅,从岸上走到水边,又从水边折回岸上,去了回,回了去,去了又回,回了又去,一块小小的沙滩上,留下了密密麻麻的5行脚印。“他当时的内心一定很复杂。”九江当地媒体最早报道黄金虎“抛妻别子投江”的记者朱淳兵事后分析。
江洲镇原为江洲乡,位于九江县境东北赣、鄂、皖三省交界的长江中心。蔡春梅的家在蔡洲村新修的水泥路旁,5月8日深夜12点,蔡春梅发现,睡在隔壁的丈夫黄金虎不在床上。
5月12日上午9时,黄金虎的尸体被打捞上岸,黄金虎的双手仍紧紧握着两把淤泥。
“黄金虎从小在水边长大,水性极好,溺水是不可能的,除非他有意想死。”黄金虎的妻子,53岁的蔡春梅告诉记者。
一份遗书
拿不出赔偿款“含冤而去”
2007年5月16日,黄金虎下葬后的第二天,记者来到黄金虎的灵堂,遗像上的黄金虎穿一件蓝色中山装,小平头,下巴长满胡子,面露微笑。蔡春梅说,这是唯一一张能找到的丈夫的照片,“还是7年前拍的”。
蔡春梅从裤腰口袋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条,递给记者。在金黄色的锡纸背后,是一段200多字的“遗言”,黑色墨水写就的遗言除了个别错别字外,条理比较清晰。记者注意到,遗书中提到了一起人身伤害赔偿案,从遗书全文来看,黄金虎认为自己是被冤枉的,自己家徒四壁,拿不出赔偿款,“含冤而去”。
蔡春梅告诉记者,这张遗书是后来在清理遗物时,在黄金虎的床垫下找到的。
“8号那天,我和黄金虎打了一天的农药,当天他什么都没说,倒是前段时间摘棉花的时候,他说过‘摘完棉花我就走,以后的事情你自己做,你要挺得住’,但我并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蔡春梅非常自责,她以为丈夫只是随口说说,“没有放在心上”。
乡亲们:
我被洪化金害得好苦……明知道洪自己碰上钢筋撞伤的,我的同获(伙)黄金完全可以作证……诬告陷害逼得我走投无路……几次开庭在经济上逐步升级,由1.7万元现已上升6万余元(已加上诉讼费,编者注)。这个天文数字遥遥无期,我只是一个贫民,家里穷得叮当响,我将到何处拿6万元?我有理说不清,我将一辈子想不通含冤而去……
黄金虎
2007.5.8深夜11点半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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