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5月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414件。有三个方面的问题应引起注意:一是当心预收货款背后可能藏“猫腻”,尤其是购买电器时;二是买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弄清能否上牌照,要选购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在目前已批准上牌的90余种车型目录之列;第三是消费中要对离谱的促销宣传多打问号。
5月份受理消费者投诉817件,商品类问题占月投诉总量的81.8%,服务类有148件,其中有电信、互联网、洗染服务等问题。
预收款背后
可能隐藏着“猫腻”
据消费者反映,现在有的电器商家在收完货款后,不及时送货,而且过了一段时间后才告知商品没有现货或产品已经停产。
今年3月,刘女士在XX电器店看中一台飞利浦电视机,商家告诉刘女士先交全款,而后随时可以送货。付完货款后,刘女士在家等了多日仍不见送货,多次打电话催问,商家每次都在电话中答应明天就给送到,结果一直拖到5月下旬才告诉刘女士此商品已经停产,如果确实需要,可以挑选其他产品。
本月因预收款后不按承诺送货以及送货商品有质量问题或告知没货和停产的投诉有52件,占家电售后服务类投诉的13%。经销商这样做的目的:一是有的利用预付款方式锁住消费群体;二是有的经销商因流动资金短缺而靠此来融资;三是以退款手续繁杂或拖延退款时间诱使消费者再购买其他商品;四是个别商家借此兜售二次翻新和换退货商品。
12315中心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需交预付款时,应要求经营者在收款单上注明送货时间和违约责任。对明知已经停产的商品,经营者仍要收预付款的,可向工商部门投诉和举报。
购买电动自行车
应弄清能否上牌照
自2006年8月15日本市公安交管部门发出电动自行车管理通告后,该中心共接到反映电动自行车不能上牌问题的有45件。从2007年6月1日起,对超速、超重和不符合天津地方五项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予上牌照。由于有些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不熟悉交通法规,也没有查询有关上牌电动车的管理目录,再加上有些经营者在销售管理目录以外的电动车时不对消费者进行告知或明示,因此造成在购买电动自行车后无法上牌照。
12315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前,应弄清自己所选中的车型是否符合上牌照标准。目前已批准上牌的90余种车型完全可以满足消费者的选择。如果打算在市区道路骑行,选购的电动自行车应尽量在管理目录之列,否则将要带来麻烦。
对离谱的促销宣传
应多打问号
“五一”期间,商家纷纷推出各式促销活动。有的标低价,有的搞中奖活动,有的推销大额商品赠送小商品,还有的通过返还一定比例的现金或代金券等优惠方式增加营业额。但并不是所有的促销都规范诚信,有些带有虚假成分。
某媒体4月30日刊登了“在XX电器消费满2660元赠送一台DVD或洗衣机,消费满3000元再加送一台名牌洗衣机”的广告。5月1日,消费者张某以3180元的价格在该电器门店购买了一台海尔牌冰箱,但只得到一台普通洗衣机,广告上承诺的加送名牌洗衣机的承诺却没有兑现。商家对此解释为:“媒体刊登的广告有误。”消费者质问商家:“广告刊登是否有误,应是企业和媒体之间的问题,既然广告这么刊登了,商家就应履行承诺。”通过长时间交涉,商家最后提出:只能再赠送3个沙发靠垫。
12315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前应该慎重考虑,不要过于相信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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